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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掉兒子後,阿強和“妻子”整天在家一籌莫展,後悔不已 羊城晚報記者 周巍 攝
阿強和兒子的合照 羊城晚報記者陳文筆 翻拍
近日,羊城晚報接到一宗離奇報料:貴州籍男子鄧澤強(以下簡稱“阿強”)在廣州市番禺區打工多年,去年10月,他聽聞母親在老家被堂舅侮辱,盛怒之下決定回家“復仇”。動身之前,他還為自己兩歲多的兒子找到了“歸宿”通過“中介”,以2.5萬元的價格把孩子賣了。然而,回到老家後,經親戚勸阻,阿強放棄了尋仇計劃,隨之而來的是對兒子的萬般思念。回到番禺後,他主動到公安機關“自首”:“即使坐牢,也要把兒子找回來!”
19日,羊城晚報記者隨同阿強走訪其住所和投案的派出所,試圖揭開事實真相。
當事者說
為“復仇”決意賣兒“托孤”
2月19日上午,阿強應約與記者見面。
眼前的阿強一點也不強,1米62的個頭,瘦弱而疲憊,頭發因多日未洗而異常油膩。
身份證顯示,阿強是貴州省思南縣天橋鄉鞍山村土地灣組村民,今年25歲。他說,從小到大過的都是窮日子,只上過小學二年級,識字不多。四五年前,他來到廣州番禺打工,家裡僅剩年近50歲的母親獨自生活。母親患有精神疾病,時好時壞。阿強十三四歲時,父親離家出走,再也沒回來過,也沒往家裡寄過一分錢。
去年10月,阿強突然接到表弟來電說,母親被同村的堂舅何習雲(音)酒後侮辱。“怎樣侮辱?就是何習雲跑到我母親的房中強奸我母親,被我大舅抓到後送到派出所,結果卻沒有什麼說法。這事我本不應該說出來,這是對母親的不尊重。”說到這時,阿強表情痛苦。
母親遭此大辱,阿強怒火中燒。阿強說,他辭掉了在番禺區南村鎮某制衣廠的工作,決定回家“乾掉”何習雲。“他在前面走,我跟在後面,掄起木棍就可以打死他。”阿強盤算好了。
然而,兩歲多的兒子成了他“復仇大計”的絆腳石。
阿強的兒子名叫鄧有祥,2010年7月9日在番禺區南村鎮南村醫院出生。2009年,阿強與廣西平南縣的打工妹胡以梅同居並生下兒子,但兩人一直沒領結婚證。“因為阿強沒錢,也因為我父母不同意這門婚事。”胡以梅對記者說。
阿強一家三口租住在番禺區大龍街石崗西村太學大街的出租屋裡,兒子長得可愛又聰明,街坊阿婆們都喜歡拿他逗趣,有時還拿出糖果、面包給他吃。
急欲回老家“復仇”的阿強希望“托孤”給兒子找個好歸宿,不然自己殺人償命後,誰來養兒子?按常理,他應該將兒子托付給孩子的親媽胡以梅,但阿強不太信任她,覺得她是外地人,又沒工作,兩人也不是合法夫妻,將兒子交給她,不放心。
一時半刻間,阿強也沒能如願找到“好人家”。
去年10月15日傍晚,阿強抱著兒子在住處附近一家士多店轉悠,店裡有人打麻將,一群人在“觀戰”。阿強隨口說了一句:“我想把兒子送人。”
“觀戰”者中有一中年女人搭腔:“你這麼好的兒子,為何要送人?”阿強事後得知,此人名叫“王英”,廣西玉林人,40多歲。
阿強答道:“我家裡有很重要的事要辦。”
“王英”顯然來了興趣,她與阿強互換了手機號碼。
當晚9點多,“王英”的電話追過來:“你說的事如果是真的,我可以找到人家接手,會給你‘撫養費’。”
阿強對記者說:剛開始時沒想到要錢。但聽“王英”這麼一說,他動心了,覺得兒子養這麼大,不能白白送人,收點“撫養費”是應該的。
當晚,阿強與“王英”討價還價,最終以兩萬五千元“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