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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都市報訊(記者王偉李明宇)昨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從成都市交委獲悉,從本月18日以來,市交委根據乘客投訴和調查覈實,9名出租車駕駛員存在違規拒載情況,將被頂格處罰5000元。
2月18日起,成都市交委啓動爲期兩個月的針對“出租車拒載和繞道”的專項整治行動。根據乘客投訴,成都市交委對涉嫌違規車輛及駕駛員進行調查覈實,發現9名出租車駕駛員存在違規拒載行爲,其中服務公司3人,蓉城公司2人,華寶公司、金滿堂公司、衆合公司、文匯公司各1名。目前已對9名的哥作出每人5000元的頂格處罰。
同時,根據《成都市客運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覈辦法》中相關規定,對發生拒載經營行爲的出租車企業作出相應的扣分處理;對有拒載行爲的出租汽車駕駛員扣10分,並由所屬企業進行不少於8個學時的培訓。
拒載咋界定
1、當營運出租車(空車燈豎立狀態)被召停後,出租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前往目的地,否則視爲拒載;乘客要求前往成都市營運範圍外,議價不成的,司機離開不視爲拒載。
2、當出租車空車燈倒下,車輛內無乘客,不視爲營運狀態,乘客招手不停靠,不視爲拒載。 3、當營運出租車(空車燈豎立狀態)沒有被召停(有可能司機沒有發現乘客),不視爲拒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