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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及律師李方平通過中國郵政EMS向甘肅蘭州、山東青島、江蘇南京、河南鄭州四市公安局及司法局等八個部門寄出了16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公開上述四個城市自2011年11月開始的勞動教養改革試點的細節及進展。
自2012年8月起陸續有媒體披露,全國有四城市正在進行勞教制度的改革試點,分別爲南京、蘭州、鄭州、濟南。
李方平說,勞動教養可限制和剝奪公民人身自由長達1-3年,必要時可延長一年,其對人身自由限制的嚴厲程序和期限無異於刑罰。2012年,永州上訪媽媽唐慧和重慶大學生村官任建宇先後從勞教所獲釋,這兩起事件把勞教制度改革推到風口浪尖。對於社會關注度如此之高、與公民人身自由關係度如此之緊密的制度,其改革工作不應當祕密進行。
廢止或改革勞教呼籲多年
對勞教的批評持續了多年,呼籲廢止或改革勞教的聲音也此起彼伏。
早在2005年2月,第十屆全國人大即宣佈,《違法行爲矯治法(草案)》(下稱矯治法草案)已列入當年立法計劃,但立法進程步履蹣跚,這個意圖取代勞教制度的法律至今沒有出臺。
著名教授張千帆曾對媒體表示,“中國勞教和一般行政拘留不一樣,其實就是判刑,但它的程序是行政程序而不是刑事程序。中央2003年開始就想改革勞教制度,可能是因爲既得利益集團,尤其是中國重視社會管理和社會穩定,所以沒有改革。十年過後,現在時機已經成熟。”
法律未頒,試點先行。據媒體報道,2011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委聯合發佈《違法行爲教育矯治委員會試點工作方案》,決定在甘肅蘭州、山東青島、江蘇南京、河南鄭州四個城市進行勞教制度的改革試點。
四市已“祕密”試點一年
據報道,試點城市成立“違法行爲教育矯治委員會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包括法院、檢察院、公安、政府法制辦、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等機構的負責人。試點的具體內容至今仍未公佈,外界難知詳情。
青島市有關部門透露的具體做法是,勞教審批環節的試點即是將勞教的決定權,轉交給違法行爲矯治委員會,該委員會由數個部門、不同行業的人員組成,對每個個案共同商議、討論決定。
南京方面同樣是要求成立違法行爲矯治委員會,具體試點工作由該委員會負責。
而在鄭州,其焦點集中在勞動教養的審批權上。鄭州當地媒體稱,在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辦事機構獨立於公安機關之外的問題上,有兩種聲音,一是放在司法機關,比如說法院;一是放在綜合協調部門,比如說綜治辦。
蘭州方面尚未透露任何消息。
兩律師學者追問試點細節
“讓公民免於非審判的不自由,是我們社會長期以來追求公平正義的應有之義。對於社會關注度如此之高、與公民人身自由關係度如此之緊密的制度,其改革工作不應當祕密進行。”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胡星斗表示。
李方平、胡星斗首先追問的是“改革依據”,主要有兩個問題:中央是否針對貴市的勞動教養試點工作發佈過規範性文件,具體內容是什麼?貴局是否就此次試點發布過配套的規範性文件,具體內容是什麼?
“在成員組成單位上,按現行規定,各級政府設立的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由民政、公安、勞動部門的負責人組成,管理勞動教養工作。而司法部勞動教養管理局負責勞教場所的設置、佈局,指導對勞動教養人員的管理、教育等。相比於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違法行爲教育矯治委員會的成員單位是否發生變化?”李方平說。
除此之外,兩位律師學者還申請公開“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是否已經更名爲“違法行爲教育矯治委員會”,“勞教場所”的更名是否已納入議事日程中,試點期間勞教場所的人員編制是否有增加或減少,對於將被撤銷的勞教場所的在編幹警、工勤人員的分流方案是否列入議事日程中,等等。
改革方案不可避免地會涉及勞教的對象、場所和人數。據媒體報道,雲南自2013年2月5日起統一停止對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纏訪鬧訪、醜化領導人形象等三種行爲的勞教審批。“我們很想知道,四個試點城市是否同樣停止了對上述三類行爲的勞教審批。同時,自試點改革後2012年度批准的勞動教養人數是否已經減少,是否已經有一部分人員在社區、工作單位、心理診所等地方進行矯治。”李方平說。
試點城市儘快出臺具體方案
胡星斗表示,由於有關部門對勞教改革試點工作一直三緘其口,我們有必要利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賦予公民的知情權參與到勞教改革進程之中。
李方平律師認爲,“作爲勞教制度改革的試點城市,還是要儘快出臺具體方案。如能在改革方案正式出臺前,主動公開改革方案,並徵求社會各界的建議或意見,既是對勞教制度改革的全面宣傳,也是一個求同存異的過程,能大大減少改革方案在執行中的阻力,促使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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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幾起勞教案衝擊公衆視野
試點期間,連續幾起勞教案件的爆發將勞教制度改與廢推到風口浪尖。
上訪母親被勞教:湖南省永州市2006年發生一起“11歲女孩被逼賣淫”案,案件的立案和審理幾經波折,受害人母親唐慧爲此多年持續上訪。2012年8月2日,湖南省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認爲唐慧“擾亂社會秩序多次被行政處罰後仍不悔改,繼續無理取鬧,鬧訪、纏訪,嚴重擾亂了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因此決定對其勞動教養一年零六個月。湖南永州上訪母親唐慧被勞教8天后重獲自由,讓人們再次將目光投向勞動教養制度。
重慶大學生村官發帖被勞教:2011年9月23日,一名大學生村官被逮捕,隨後被處“勞動教養兩年”。理由是,“複製、轉發、評點一百多條‘負面信息’”,罪名是“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2012年11月19日,在巨大的輿論壓力下,勞教委撤銷了勞教決定,這名村官重獲自由。
八旬翁37次進京上訪被勞教:2011年4月18日,營口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以劉春山前後37次進京到“非上訪接待地上訪”,“嚴重擾亂該地區的管理制度”爲由,決定對已經80歲的老人劉春山勞動教養1年6個月。(記者林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