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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啓明通訊員南宣)一會所女服務員在與一賓客交往期間,將對方銀行卡盜走並轉賬5萬元,後該女子內疚之下又發短信主動承認其偷竊行爲。日前,南開區法院經審理,以盜竊罪判處該女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5萬元。
22歲江蘇省女青年董某原系本市一家商務會所的服務員。2012年8月間,董某在會所與賓客韓某相識,二人交往過程中,董某獲知韓某銀行卡密碼。同年11月3日凌晨2時許,董某趁韓某熟睡之機,將韓某的銀行卡盜走,後到南開區一家銀行的ATM機以轉賬的方式將韓某銀行卡內的人民幣5萬元轉到自己名下的銀行卡中。韓某當日即發現銀行卡丟失,經查詢得知卡內5萬元已被轉賬。隨後,不知實情的韓某將被盜事實告知董某,董某內疚之下以短信的方式向韓某承認本案系其所爲。韓某於次日向公安機關報警,經傳喚,董某如實供述了其所犯罪行。偵查期間,董某家屬主動退賠被害人韓某全部經濟損失,韓某則出具諒解書,建議不再追究董某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