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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城市快報記者王麗將於3月1日正式實施的《天津市人體器官捐獻條例》,是中國首個專門規範人體器官捐獻活動的地方性法規。從市紅十字會獲悉,近期捐獻諮詢、報名人數明顯增多,兩個月來接待市民來訪、諮詢63人次。《條例》通過後,本市又成功實現捐獻3例,累計已達40例。同時,今年要實現器官捐獻信息的全國聯網,唯有如此,才能保證器官捐獻的科學、公開、透明,才知道捐獻器官從哪兒來、到哪兒去。
經濟困難捐獻者可享貧困救助
衛生部《中國人體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辦法(試行)》對器官獲取組織予以規範,今後器官移植試點醫院如獲得器官,要由“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統一分配,建立一個全國器官分配體系。世衛組織相關調查顯示,平均百萬居民中,我國內地僅有0.03名捐獻者,而全球器官捐獻率最高的西班牙是34名捐獻者。
《條例》實施後,市紅十字會還將與市民政部門協調,免除捐獻者喪葬費,協調製定基本服務項目外服務、墓地墓位或骨灰存放格位經費補助、大病醫療及貧困救助等辦法。同時,還將與人力社會保障部門探討發展器官捐獻保險項目等社會醫療保險機制,探索設立“人體器官捐獻保險”新險種,建立定向的保險基金,爲成功捐獻者定額支付相關醫藥費補貼。市紅十字會可設立人體器官捐獻救助基金,按本市有關規定用於救助經濟困難的捐獻者家庭。紅十字會及相關單位根據需要,應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捐獻者親屬給予必要的關懷和幫助。
捐獻登記後可變更或撤銷登記
《條例》所稱的人體器官,指身故後仍然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臟、肺臟、肝臟、腎臟、胰腺等,另外角膜捐贈也適用《條例》。按照規定,人體器官捐獻應遵循自願、無償的原則。捐獻人體器官應由本人以書面形式表示捐獻意願,並向人體器官捐獻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手續。捐獻意願登記後,本人可要求變更或撤銷登記。生前未明示不捐獻人體器官的人身故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用書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獻該死者的人體器官。捐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在病情救治需要接受人體器官移植時,可優先排序。
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紅十字會、相關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與人體器官捐獻相關的信息和資料予以保密。市紅十字會的人體器官捐獻登記工作、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應接受社會監督。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向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司法部門舉報涉及人體器官的違法行爲,有關部門應及時予以查處,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親屬之間捐獻活體器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捐獻信息應納入人體器官捐獻登記系統。捐獻意願表達人在辦理人體器官捐獻登記的同時表達捐獻遺體意願的,紅十字會應一併辦理捐獻遺體登記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