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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年休假你真歇了嗎?
編輯動機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公佈《國民旅遊休閒綱要(2013~2020年)》。這一政策的出臺再次引發了公衆對於帶薪休假的熱議。一些熱心網友還算了一筆賬:全年有52個雙休日即104天加11天節日假期,再加上按國家制定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年休假15天。那麼,工作一年以後,一年最少有120天的假期。可是,不少人發現,自己好像沒有達到這個休假標準。本報記者也通過街頭訪問和“微調查”的方式進行了採訪,發現被調查者中近70%的人難以正常休帶薪年假。到底是什麼原因,讓他們無法享受帶薪年假?稿件統籌鄧晶龍周白石
記者調查或有名無實或有假不休“休年假”其實不容
天津網訊每日新報記者任悅實習生朱瀟驍李澤亞帶薪休假在我國是法定製度——從1994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到2008年實施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都明確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但從實施現狀看,這一政策的落實卻喜憂參半。一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大企業的職工享受到了休假;但也有相當一部分在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工作的職工,沒有享受到帶薪休假。2012年一項全國性的調查顯示,每年可享受帶薪休假的職工僅有三成,另有21.8%的職工雖符合條件,但從未帶薪休假。
近幾天來,本報記者進行了大量街頭採訪,並通過微信、微博等方式展開了“微調查”。我們的調查對象涉及了三十多個行業,年齡階段從20歲至50歲,參與人數超過2000人。當面對我們提出“年假你有沒有充分享受?”等問題時,近七成的被訪者回答:“這個真沒有。”不過,調查中也可以發現,“年假”待遇在不同的行業“旱澇不均”——機關、事業單位的年休假基本上可以“管夠”。國企員工帶薪休假的情況較爲樂觀,外企的福利制度也比較完善,職工基本都有相應的帶薪休假。而大部分私營企業是沒有“年假”的,特別是在生產加工、裝飾、運輸、餐飲、商業等單位的員工,他們皆表示根本無福享受“帶薪休假”。另外,很多靈活就業的自由職業者也表示,雖然他們不用年假,想休就休,可是休了就沒錢賺,不敢歇帶薪年假。在這次調查中還有一個現象,就是“有假不休”者很多,有的企業假期是有名無實,休了可能會受影響;有的人是實在太忙,休了假“活兒”完不成;也有人因爲競爭太激烈,怕休了假領導不喜歡……總之,很多原因讓休假並不那麼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