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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開跑車的緣故,有時便不自知地將車開得超速。後來意識到超速危險,於人於己都無利,於是變得小心翼翼,循規蹈矩。
一次跟着一個朋友開車去她家,她在前面領路開得飛快,在後面跟得好不吃力。只顧看前,卻忘了後面有追兵。一警車在後面閃爍,才意識到時速七十邁,這在國內不算高,在美國會有麻煩,就這樣被警察抓了會吃罰單。不怕罰款,最怕的是被記分,汽車保險會漲,開車記錄受影響,如果一年被扣分三次,駕照就可能沒了。
在美國,法庭有刑事法庭、民事法庭和交通法庭。交通法庭單獨和別的法庭分開。如果你不甘心被記分,就可以跑去交通法庭陳情,要求法庭網開一面,取消罰單。通常的結果是,法官不會輕易取消你的罰單,但只要你出現在法庭上,併爲自己申述,會只讓你交罰款,不再記分。這是好事兒,出點錢,被警告一番,心中便會留點小陰影,今後開車定會被無形的聲音警告,自會小心行事。
我就因這次超速而走進了法庭。等候許久,終於輪到自己陳述,面前是一位胖得有些臃腫的女法官,是非裔,黑黑的皮膚,有些怪異的表情。非裔在美國是少數民族,如果白人說話不小心,會被扣上種族歧視的帽子。人們也不說是黑人,而是說非裔(非洲人的後裔)。費城的非裔很多,其實可能已經不是少數民族而是絕大多數了,費城的市長甚至就是非裔。
我站在那裏,剛準備開口,那位黑人法官竟然說:“你要找個翻譯,然後再來。”莫名其妙的一句話。我用英語對她說:“我不用翻譯,我自己就可以當翻譯。”她翻着手上的文件,還是無厘頭地堅持說:“你還是要去找個翻譯。”我問她:“你難道不明白,我已經在用英語和你對話了嗎?”她有些支吾,然後說:“你還是下次再來,我要審下一個案子。”
覺得很悻悻,就那樣莫名其妙地回到家。覺得一切看起來好詭祕。隔天,一個華人敲我的家門,一個陌生的人,不認識。他問:“你是XXX嗎?”他叫着我的名字,我詫異,然後點了一下頭。他舉着手中的幾張紙說:“這是你的法庭罰單嗎?”愈發驚奇。那是我昨天剛交給法庭的文件,上面還有我的簽名,怎麼會在他手裏?
我問道:“你是誰?怎麼會拿到這些文件?”他說:“不要問。我可以幫你把這張罰單打掉,不需要付罰款,也不會扣分。”他說要收取一百五十美金的費用。我問:“怎麼能信任你呢?”他說:“你昨天見到的那位法官是我美國乾媽。事成之後,你再交錢。”
因爲是華人同胞,因爲好奇他所說的是否屬實,也因爲很懶惰不願花時間浪費精力,就信了他。再一天,被那個華人的祕書帶着,在法庭上只是露了一下臉,不用說什麼話,還是同樣的法官,罰單就被取消了。這個匪夷所思的過程。後來得知那個華人果然開有一間翻譯公司,居然還是一個認識的人的舅舅。
本來想給美國報紙寫封信,如果事情登上英文報紙,恐怕有人要丟官的。後來顧及這個華人同胞,怕他惹上麻煩,就這樣一直將此事擱下了。這件事看來有些不可思議,卻是千真萬確,雖然過去了很久,還是堵在心裏,如鯁在喉,不吐不快。不解的是,這個費用實在太少,這其中的利益怎樣分成呢?那個法官值得嗎?又有多少費城的華人經過此事呢?語言的障礙,還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觀念,成了無形的助紂爲虐。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美國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