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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公佈後,求職者對規範用工更有信心。圖爲近日在湖北麻城市舉行的2013年春風行動系列招聘活動中,幾名年輕人在一家企業的招聘臺前諮詢。新華社記者程 敏攝
2013年,是中國勞務派遣制度發展的關鍵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規定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實施,並對這“三性”做出詳細描述。修正案同時提出,規範後的勞動派遣人員必須同工同酬。新修訂的法律將於年中正式實施。上千萬勞務派遣員工有望借政策春風,贏回屬於自己的權益。
——編者
航空公司空乘——
盼着早點轉正
本報記者白天亮
精緻的妝容、漂亮的制服、每天在不同的城市間飛行——27歲的小徐從事的是不少人嚮往的職業——空乘。
“一說起‘空姐’,周圍的人都覺得‘你真幸運,有這麼一份好工作’。他們不知道,我這個空姐是勞務派遣工,跟那些直接與公司籤合同的空姐不能比。”說起這件事,小徐神色黯然。
小徐是江蘇人,大四時聽到某大型航空集團招聘的消息,興沖沖地去報名。“現場報名時才知道,的確是航空公司招人,但最後一律與一家指定的勞務派遣公司籤勞動合同,再被派遣到航空公司工作。”當時小徐正急着找工作,當空姐,不管是正式工還是派遣工,吸引力都很大。初試、複試、體檢,幾個月後,她順順當當成爲一名空姐。
工作後,小徐很快感受到正式工與派遣工之間的不同。首先是收入的差別。她所在公司的空乘月收入主要由兩部分組成,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基本工資大致固定,績效工資和飛行小時掛鉤。“派遣工的基本工資比正式工低不少。”其次是福利方面的差別,比如企業年金、過年過節發放的福利,派遣工都少很多甚至沒有。
有時候,小徐覺得可能是自己太緊張、太在乎工作中的身份了。在公司5年,她的收入穩步增長。2010年,數百名派遣身份的空乘集體反映了“同工不同酬”等問題,公司很重視,調高了績效工資佔月工資的比重。“現在,只要努力工作,收入差別已經不大了。”後來,公司又出臺激勵措施,空乘中的派遣工,在成爲頭等艙、商務艙的乘務員後,每年有一定比例可以通過考試、考覈等方式轉爲正式工。小徐因爲表現優秀,已經從經濟艙升至頭等艙工作,正在努力成爲一名正式工。
每天往頭等艙座位配發報紙,小徐第一時間知道了《勞動合同法》修正案關於勞動派遣的新規定,也閱讀了一些媒體的解讀文章。在她看來,現在航空公司空乘中的派遣工已佔到一半以上,不論從服務時間、工作內容還是所佔員工總數比例看,都不在“臨時性、替代性、輔助性”的範疇之內。“希望法律正式實施後,我們能轉正。”
同事們悄悄地議論過“轉正”的事兒。不少人覺得實施起來很難,因爲涉及的人太多了。還有人說,只要實現了同工同酬,和誰籤合同差別不大。對此,小徐並不認同。“再過兩三年我就30歲了。如果一直是派遣身份,我很擔心,這份工作能做多久?萬一虧損了要裁員,派遣工肯定首當其衝。”
銀行信息錄入員——
同工同酬最重要
本報記者歐陽潔
張黎舫在一家商業銀行北京市分行的支行工作,每天穿着體面,按時出入銀行大門。一般人看來他有一份不錯的工作,而實際上,他只是這家銀行的一位勞務派遣員工,由某銀行服務外包公司派駐銀行來工作。
2012年2月,張黎舫應聘進入這家銀行服務外包公司,就直接被派到銀行來工作,至今已整一年了。剛來時,他的工作是大堂引導,後來,工作逐漸由前臺轉到了後臺,負責把客戶信息和相關的貸款情況等分類並錄入系統。“工作還是挺重要的,這些都是銀行的重要信息,不能出差錯。”張黎舫說。
像張黎舫這樣的勞務派遣員工在銀行不佔少數。張黎舫說,當初做大堂引導時,幾乎所有的工作人員都是勞務派遣員工。從事現在的工作後,勞務派遣相對較少,20人裏面大約有兩三個人,“可能因爲現在的工作更重要了”。
在新崗位工作的張黎舫,每天的工作內容與正式員工相差無幾,然而收入卻相去甚遠。張黎舫的工資大致由基本工資、銀行保密費、補貼和出勤費組成,比正式員工少了一項績效工資,而這部分收入,在整個工資中的比例不低。“我一年的工資大約2.5萬到3萬元,而與我們做完全一樣工作的正式員工的工資大約爲4萬到5萬元。如果任務完成的好,正式員工加上績效工資,一年的收入大約7萬左右。”此外,福利也相對少些。比如,每逢過年過節,一些小禮品倒是有,但是超市購物卡和郵費補貼就沒有了。
正式員工和勞動派遣工間的種種不公平引發關注。前不久,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修改勞動合同法的決定,保障被派遣勞動者權益,限制使用派遣工的範圍和比例,並強調要同工同酬。
對此,張黎舫最看重“同工同酬”:“銀行里正式工和派遣員工的入職條件相差很多。您想,現在進銀行工作的門檻多高啊!要進去都得是名牌大學畢業的大學生,甚至是碩士、博士。我們外包人員的招工標準就低不少了。”張黎舫覺得自己所處崗位的確是輔助性的,估計仍是派遣身份,今後只要能同工同酬,就滿足了。
媒體職員——
別再分“三六九等”
本報記者左 婭
李琛在一家電視臺做記者,工作體面,收入也不錯——只要自己不偷懶,月收入七八千沒問題。趕上活兒多的月份,加上獎金、補助、加班費、績效工資等等,掙一兩萬也是有的。
然而,工作單位的體面和待遇的優厚,都沒能掃去企聘帶給李琛的“極度沒有歸屬感”。
李琛所在的電視臺,大多數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都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籤的,這部分人屬於勞務派遣工,被稱爲“企聘”,另有一小部分是和電視臺直接簽約的臺聘人員,他們屬於正式在編員工,以工作了幾十年的“老人兒”爲主。
企聘和臺聘有什麼不一樣?李琛說,傳說中企聘人員的獎金比臺聘人員低。但其實每個人的工資獎金並不公開,誰也不知道別人的收入和福利到底有多少。“我連自己的工資收入組成都不十分清楚。臺裏每個月都給工資單,但是每個月的項目都不一樣,數額也不一樣。不知道爲什麼,也沒問過。”李琛說。
“但至少有一個差別是肯定存在的,就是戶口。這個影響太大了。”李琛告訴記者,臺聘能解決北京戶口,企聘基本不解決戶口。
“沒有戶口,目前孩子還是隻能在老家高考,這就意味着至少從中學起就要回老家上學。爸媽年紀都大了,不僅不能接他們到自己身邊照顧,還要把孩子甩給他們。”李琛說,“從這個角度上講,不管幹多久,我永遠都是‘臨時工’。”
另一個李琛可以肯定的差別,是晉升上的“玻璃天花板”。“日常工作時臺聘企聘差別不大,但一到晉升,我們就有點‘二等公民’的感覺了。我倒不在乎升官,就是心裏彆扭,大家都是一樣的人,幹嘛非分個三六九等?要說和臺聘人員的差別,我覺得其實心裏感受差別最大。雖然企聘是大多數,但總覺得人家臺聘纔是主人。”李琛說。
最近,消滅“三六九等”終於有了希望。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規定,7月1日起,只有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可以使用勞務派遣工。在多數人看來,記者、攝像這類崗位在電視臺,肯定不屬於“輔助性”的範疇,何況一干好幾年。
然而,對這個好消息,李琛卻顯得很冷淡。“對轉正我壓根兒不抱希望。電視臺那麼多勞務派遣工,哪能一下子都轉正?”李琛說,“坦白講,這些年電視臺用工越來越正規了。十幾年前剛入臺的時候,我們記者多數都是項目制員工——在臺里人事部門沒有備案,三險一金統統沒有,合同一年一簽,隨時會被炒魷魚……比起那時候,現在已經穩定了很多。要是臺裏能對臺聘和企聘人員能一視同仁,解決戶口,在晉升的時候讓我們能和臺聘人員公平競爭,我就很滿足了。”
(文中李琛系化名)
延伸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修正案)》經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將於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修正案將第六十三條修改爲:“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第六十六條修改爲:“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爲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