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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無訟村居”試點中,興寧法院基層法庭的法官們探索出了一套摸底、安撫情緒、聯動、分案化解的化解矛盾模式。2012年5月間,葉塘法庭連續成功調處了轄區內發生的五起影響重大的意外死亡事故,實現重大人員傷亡案結事了的“興寧奇蹟”。
2012年5月1日,村民張某在鏟碎石作業中造成圍牆倒塌致兩人死亡、兩人重傷的重大事故。受害人家屬集體到鎮政府要求肇事者以命抵命,肇事者張某害怕遭到報復不敢回家。同時,由於受害人數較多,衆多親屬難以達成一致賠償方案,導致案件調解陷入僵局。葉塘法庭採取分解糾紛逐個調解的方式,在不同時間和地點,約定各個受害人家屬與肇事者進行個別調解,終於促成張某與死傷家屬達成了調解賠償協議。
5月4日,葉塘鎮一村民在家自殺未遂被送往興寧市人民醫院救治,後又從醫院樓頂跳下自殺身亡,死者家屬據此向醫院索要大額死亡賠償金。葉塘法庭在調解中向死者家屬指出,死者自殺系因家屬監護疏漏所致,醫院依法不應承擔賠償責任,要求死者家屬在尊重事實的前提下解決事件。最終,死者家屬放棄了索要大額賠償金的想法,使此案得以妥善解決。
5月6日,葉塘鎮一村民在家中死亡,其家屬堅持認爲系他殺,多次到鎮政府叫冤,並以此要求鎮政府給予賠償,並稱如果不然就到省政府上訪。法庭一邊向家屬耐心講解法律程序,一邊協調公安機關加緊勘驗和鑑定。後經司法鑑定認定死者系自殺。拿着鑑定結果,死者家屬當場表示服從法庭的意見,回家處理死者後事,不再上訪。
5月12日,福建籍死者因維修機器時不慎被捲入機器導致死亡,工廠認爲死者要承擔事故責任並不同意賠償數額。葉塘法庭瞭解到,死者母親正召集福建籍人員到鎮上和工廠集會。在法庭的斡旋下,雙方逐步拉近調解距離,於5月下旬達成了磚廠一次性給付死者家屬38萬元死亡賠償金的賠償協議。
5月19日,葉塘鎮村民陳某家門口正在施工的門樓突然倒塌,導致陳某和工人潘某被壓死。雙方家屬對意外事故的原因存在分歧。法庭積極介入聯調,向當事人解釋人身損害的法律規定,指出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因爲在門樓設計及施工中均存在不當之處,引導雙方家屬先行剋制情緒,維持各自的農耕生產,逐步協商賠償事宜,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冷靜地協商賠償數額,最終達成了和解協議。
採訪中,葉塘鎮黨委書記劉瑞靈向記者感嘆道:“葉塘法庭爲黨委、政府治理社會獻計出力,在短時間內處理好多起重大糾紛案件,確實是稱職的參謀員和調解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