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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待遇最高差50倍,這公平合理嗎?難道因爲受訪的機關事業人員認爲養老金公平,就可無視這種巨大差距?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誠然,養老金既是社會對一個人貢獻價值的評價,也是一個人安身立命、安度晚年的“養命錢”。如果說沒退休前,在工作上待遇應有所差別,但退休後依然差別巨大,就背離了公平正義,那些少得可憐或根本就沒有養老金的人員,何以老有所養、養有所安?
2011年2月,溫總理與網友交流時,有網友問,“在企業退休人員比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同等資質退休人員的待遇低兩至三倍。同等學歷、同等職務、同等技能、同等貢獻的人們,退休後不能得到同等待遇。總理,退休待遇雙軌制不解決不行啊!”
溫總理坦言,“我有些同學,在企業和在機關事業單位是享受不同待遇的,我也知道這方面的情況。同樣的學歷,甚至是高工、高學歷,退休工資都比自己在機關的同學、同行要低,這個現象是不合理的。”很顯然,無論是總理還是普通民衆,都明顯地意識到養老金雙軌制不合理。因此,不能因爲有一些機關事業人員認同養老金公平就停止改革步伐。
當然,養老金改革是個難題,關係到各階層的利益,要改革,既要傾聽企業退休人員的聲音,也要傾聽機關事業人員的聲音,還要聽取農民的聲音。
改革就是利益的調整,有時會損及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因而會招致其反對,但不能因爲有人反對就不改革,也不能因爲反對聲高就推遲改革,止於零碎表面的改革。
是時候革除養老金雙軌制了。日前,人社部部長尹蔚民提出,實行適合機關事業單位特點的補充養老保險辦法,實現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的有效銜接。一方面應該提高農民、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另一方面應該改變機關事業人員不繳養老保險卻能領取高額養老金的機制。
改革宜早不宜遲,力度宜大不宜小,普通民衆的被剝奪感和不公平感應儘快化解。
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