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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孫菊紅、記者潘劍凱日前從浙江省教育廳獲悉,今年該省將全面建立並實施“減負”情況通報制度,以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
通報內容具體包括:有無做到“嚴格開設課程”、“嚴格控制學生作業量”、“嚴格控制補課”、“嚴格規範考試管理”、“嚴格確保學生的休息和鍛鍊時間”、“嚴格規範招生秩序”等“六個嚴格”和有無建立並落實“課業負擔徵求意見制度”、“教學活動安排公示制度”和“家校聯動制度”等。
浙江省教育廳要求,每年4、6、10、12月底,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根據通報制度要求,將所轄學校“減負”情況彙總上報各設區市教育局,由各設區市教育局彙總後上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將適時公佈各地情況,以接受社會的監督。
據瞭解,自2010年8月浙江省教育廳在全省全面部署開展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工作以來,浙江省教育系統內“減負”的自覺性不斷增強,系統外監督“減負”的熱情越來越高,一些地方和學校學生課業負擔已明顯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