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新華社武漢2月22日專電(記者馮國棟)武漢市城管局22日通報一起武漢政府用車“車窗拋物”。這是武漢市城管局自去年10月實行“車窗拋物”有獎舉報以來,通報的首起所在地政府機關車輛不文明拋物行爲。截至2月21日,82位車主因“車窗拋物”接受處理。據武漢市城管局通報,這輛遭市民舉報的政府用車牌號以鄂A0開頭,登記單位是武漢市青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舉報視頻顯示,去年12月3日8時許,當車輛行駛至武漢後湖四路後湖大道口時,司機向車外丟出紙巾。
最新統計顯示,截至2月21日,武漢市城管局“車窗拋物”舉報處理專班已接到各類“車窗拋物”舉報1177件,82位車主已接受處理。
對於查實的“車窗拋物”行爲,城管部門按《武漢市容管理條例》處以50元罰款。3月1日起,《武漢市城市綜合管理條例》實行後,城管將與公安交管部門聯手加大處罰,對“車窗拋物”處以2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