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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賓運政檢查黑車意外發現賬本司機將被處3~10萬元罰款,但有申訴權利。
“2012年12月1日(進賬)320元,汽(編者注:應爲‘氣’)(支出)50元;2日,300元,汽70元……”21日上午,宜賓市運政稽查執法人員在對一輛涉嫌從事非法營運的私家車進行檢查時,意外發現一個賬本,詳細地記錄着每日收支賬,“黑車”月純收入竟高達5000餘元。目前該車已被暫扣,駕駛員將面臨3萬~10萬元的經濟處罰。
2月21日上午,宜賓市運政稽查大隊執法人員全體出動查緝黑車。上午11時許,在南岸客運站,一輛銀白色現代伊蘭特轎車被當場擋獲,並被執法人員拍下視頻。
就在小車司機下車配合調查時,另一組執法人員對涉違車輛進行檢查。在副駕前的儲物櫃裏,執法人員意外發現一本完好無損的筆記本,上面密密麻麻地記滿了營收“流水賬”:“12月1日,320元,汽50元;2日,300元,汽70元;3日,200元,汽50元……”除去油汽開支的記錄,賬本上還清晰地記錄着更換輪胎、機油、維修等各項收支明細賬。對於自己不慎暴露出來的“證據”,駕駛員敖某後悔不已,承認了從事非法營運的事實。
賬本顯示:2012年12月份,除開油氣、維修等各類支出,淨利潤爲6885元;2013年1月份,總產值爲7340元,支出2030元,淨利潤爲5310元……隨後,宜賓市運政稽查大隊向駕駛員敖某開具了扣車單,依法對涉違現代轎車實施暫扣。
宜賓市運政稽查大隊執法人員李雪剛告訴記者,檢查中發現的“黑車”營收賬本是一個插曲。 “如果沒有完整的證據鏈條相互印證,賬本本身並不能作爲認定違法事實的依據。”據瞭解,宜賓運政執法人員已經對敖某駕駛私家車從事非法營運的證據進行了固定,對當事人及乘客作了詢問筆錄,初步判定其“未經計可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違法事實成立。
李雪剛稱,敖某可在15個工作日內對運政部門認定的違法行爲進行申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如果不申訴或申訴不成功,駕駛員敖某將被處以3萬~10萬元的罰款。(羅敏)
(來源:四川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