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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解金釗通訊員張璐肖志梅)日前,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派駐漁山、青泊窪、雙口勞教所檢察室利用各勞教場所每月的家屬接見日,向家屬印發《致勞教人員家屬一封信》,其內容涵蓋了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職能、派駐勞教檢察的職責和任務、勞教人員行爲守則、勞教場所紀律規定、勞教人員權利和義務及檢察室聯繫方式等。
勞教人員王某的家屬收到該信後,向檢察室幹警反映稱,王某的父親過世,母親病重,家庭生活困難,詢問能否提前解教。檢察室幹警向其詳細列舉了對勞教人員給予表揚、記功、物質獎、減期或提前解除勞動教養的有關規定。經調查覈實,目前王某的表現尚不符合提前解除勞動教養條件。幹警耐心做家屬思想工作,希望其全力配合,使王某能夠安心勞教,早日迴歸社會。
據悉,該項工作制度實行以來,檢察機關已累計向120餘名家屬發放了該信。該項制度對形成勞教場所、檢察室、勞教人員三方合力,共同保證勞動教養工作順利進行具有促進意義,同時也對有效維護勞教人員合法權益、確保監管場所安全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