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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懸而未決的“茅臺五糧液天價罰單”事件今天終於有了正式結果。四川省發改委2月22日對五糧液限定全國經銷商向第三人轉售商品最低價格,與經銷商達成並實施白酒銷售價格縱向壟斷協議的行爲進行了處罰,罰款2.02億元。同一天,貴州物價局發佈公告,對貴州省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開出2.47億元的罰單。
貴州省物價局在其公告中指出,2012年以來,貴州省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通過合同約定,對經銷商向第三人銷售茅臺酒的最低價格進行限定,對低價銷售茅臺酒的行爲給予處罰,達成並實施了茅臺酒銷售價格的縱向壟斷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四條規定,排除和限制了市場競爭,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貴州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爲受到調查後,該公司積極配合調查,主動退還違法扣減的保證金,按照法律要求及時進行了深入整改。鑑於以上事實,對該公司依法處以2.47億元的罰款。
而四川省發改委的公告則稱,五糧液公司利用自身的市場強勢地位,通過合同約定、價格管控、區域監督、考覈獎懲、終端控制等方式,對經銷商向第三人銷售白酒的最低價格進行限定,達成並實施了白酒銷售價格的縱向壟斷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四條規定,排除和限制了市場競爭,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對此,四川省發改委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處公司上一年度涉案銷售額百分之一的罰款2.02億元。
經過比較研究,記者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針對茅臺2.47億元罰單的貴州省物價局公告,其正文字數僅兩百字出頭,而四川省發改委對於五糧液的公告正文字數則近千字。對此,不少業內人士評價,從公告的外在形式看,四川的態度要比貴州認真和謹慎一些。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長王敬波教授認爲,茅臺五糧液的天價反壟斷罰單是迄今爲止國內最大的一筆反壟斷執法罰單。而茅臺五糧液的縱向“保價”行爲在全國的白酒市場造成了廣泛的影響力。對於這樣的壟斷案件,相關執法部門應該持謹慎態度。畢竟對於最大的一起反壟斷行政處罰案件,執法部門在相關的反壟斷執法思路上以及相關壟斷行爲認定細節、標準上,無疑都對日後的反壟斷執法起着探索示範作用。而從貴州物價局區區兩百字的公告中,公衆看不到這些內容。王敬波認爲,對於茅臺做出高達2.47億元罰單的行政處罰行爲,屬於重大公共事件,相關部門應該對其信息予以充分披露。
除了信息公開外,此次由兩個地方物價主管部門作出處罰決定,也引起了業界的關注。
反壟斷案件的具體執法管轄目前有什麼規定呢?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王曉曄告訴記者,根據反壟斷法第十條規定,國務院規定的承擔反壟斷執法職責的機構依照本法規定,負責反壟斷執法工作。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相應的機構,依照本法規定負責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所以,反壟斷執法屬中央事權但又可以授權執法。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國家發改委具有普遍授權的職權。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施正文教授認爲,茅臺、五糧液佔據着我國高端白酒市場的決定份額,其涉及到的消費者是來自全國各地的受衆人羣,而不僅僅是四川、貴州兩地的消費人羣。而對茅臺五糧液反壟斷執法的影響力也是全國性的,當初的反壟斷執法調查都是由國家發改委牽頭進行的。如今對此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國家發改委顯然要比地方主管部門更合適,因爲能在全國對其他市場壟斷行爲起到震懾作用。
□茅臺五糧液價格壟斷案追蹤本報記者萬靜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