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2月26日訊記者敖蓉報道:近日,國家旅遊局與國家工商總局聯合發佈了《國內旅遊“一日遊”合同(示範文本)》。示範文本爲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對低價招徠、強迫購物、黑導遊等“一日遊”活動中存在的較爲普遍且嚴重影響旅遊者利益的問題,明確劃分了合同雙方責任。
據悉,“一日遊”時間短、行程安排緊湊,示範文本中沒有關於自由活動的規定,也不允許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費項目或指定購物場所購物,如果景點本身含購物,旅行社需向旅遊者明示。同時,要求明確旅行社、導遊、運輸車輛的資質,並對違約責任作出了嚴格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