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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武漢2月26日電(楊槐柳徐金波)武漢市公安局26日出臺十條硬性規定,以切實轉變警隊作風,加強從嚴治警。23名在警務工作中違規、違紀、履職懈怠人員當天被集中追責,並受到記大過、記過、警告等不同程度的處分。
武漢警方十條規定的內容主要包括:嚴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嚴禁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嚴禁參與或變相參與“毒賭黃”場所經營,爲“毒賭黃”違法犯罪活動充當“保護傘”;嚴禁酒後駕駛機動車;嚴禁在工作時間飲酒;嚴禁參與賭博;嚴禁刑訊逼供、暴力取證和體罰虐待涉案人員、被監管人員;嚴禁執法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嚴禁對待羣衆“冷硬橫”。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由武漢市公安局相關部門依法依紀進行處罰,處罰結果與各單位年度績效考評、評先評優及民警晉職晉銜掛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日進行的全警動員部署會上,武漢市公安局負責人表示,即日起全局將加大力度治庸問責,對存在的問題絕不姑息不護短,要以鐵的紀律保障警務活動的高效優質,保證爭創全國“羣衆最滿意”的平安城市落到實處。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