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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製造震驚中外的湄公河“10·5”慘案4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將在雲南昆明執行死刑。
對4名罪犯執行死刑不僅將告慰無辜被殺害的13名中國船員亡靈,更彰顯了我國司法主權,體現司法機關對中國公民合法權益的保障。
對4人判處死刑罰當其罪
對於案件的最終裁判,案件一審審判長宴暉法官27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糯康案的依法審判,體現了我國刑事法律相關規定。案件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證明被告人實施的各項犯罪事實。根據我國刑法,糯康等4人實施的犯罪行爲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極其嚴重,依法應數罪併罰判處死刑。”
昆明市檢察院檢察官李凌是糯康案的公訴人之一。她說:“域外案件實現在中國審判,這是一個跨越。既是我國依法行使司法主權的重要體現,也是檢察機關維護我國公民合法權益的集中體現。”
雲南省檢察院檢察官張維婷也表示,按照罪責自負的原則,糯康等人實施了殺人行爲,必然要承擔責任。雖然進行了600萬元的賠償,但在中國,故意殺人是最重的罪名,對4人判處死刑是罰當其罪。
注射死刑體現司法文明
死刑複覈裁定書下達後,對犯下滔天罪行的糯康等4名罪犯採取什麼方式執行死刑,一時間成爲公衆討論和關心的問題。這個問題也受到了國際社會的關注。
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死刑採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式執行。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是全國最早採用注射方式執行死刑的法院,注射現在已經成爲了昆明中院執行死刑的方式之一。
“注射死刑更能體現司法文明。因此,對糯康等4名被告人執行死刑也將採用注射方式。”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蔡順斌說,死刑執行後4名罪犯骨灰、遺書及遺物等的移交,也將體現我國司法制度的人道主義精神和文明執法的法治訴求。
昆明中院法官楊曉萍是案件一審合議庭成員,她在2月24日向糯康宣讀了最高法院死刑複覈裁定。“糯康已經知道要被執行死刑,我們已經安排相應翻譯人員陪同和他聊天,進行心理輔導,目前糯康情形相對穩定,沒有特別事情發生。”楊曉萍說。
據楊曉萍講,向糯康宣讀裁定後,糯康仍然說他進行了賠償有認罪表現,希望中國政府能夠寬大。當法官向他解釋這已是最終裁定後,他提出他有10個子女,希望見見他們,但已經記不清楚他們的電話號碼。
“我們已經向領事館通報了糯康的情況,目前沒有接到要求會見糯康的申請。”楊曉萍說。
據瞭解,根據泰國駐昆總領事館的照會和部分罪犯家屬向所在國領事館提出的探視申請,依照中國法律的規定,法院於28日上午安排了泰國駐昆總領事館官員及部分家屬進行了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