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低價招徠、行程中加點、強迫購物、“黑車”、“黑導”等正在制約“一日遊”的發展。日前,國家旅遊局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發佈《國內旅遊“一日遊”合同(示範文本)》,針對旅遊糾紛易發多發環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明確劃分了合同雙方責任。
爲有效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結合“一日遊”時間短、行程安排緊湊的特點,“一日遊”合同不允許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費項目或指定購物場所購物,如果景點本身含購物,旅行社需向旅遊者明示。針對“黑社”、“黑車”、“黑導”和“黑駕”的違法違規行爲,“一日遊”合同要求明確旅行社的名稱和許可證編號、導遊員的姓名和導遊證號、運輸車輛的車牌號碼、駕駛員的姓名,並就使用無合法有效資質旅遊車輛、駕駛員及導遊員的情形,作出了嚴格的違約責任規定。本市旅行業內人士表示,一旦旅遊管理部門開始推行“一日遊”合同,旅行社將積極配合,“一日遊”市場也更加規範。(記者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