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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彭文蕊)擁有廣州圖書館中山四路館讀者證的市民,今天起可以辦理換(退)證服務,原有讀者證押金全額退還。記者昨日從廣州圖書館官方網站了解到,3月1日—4月30日讀者可在中山四路館辦理,5月1日—8月31日可在珠江新城館,逢週三閉館。8月31日之前,中山四路館原有讀者證可繼續使用。
據瞭解,廣州圖書館新館已於2012年12月28日向社會公衆試運行。新館採用憑身份證直接註冊的方式,實行基本借閱免押金辦證和館內一證通服務。已擁有中山四路館讀者證的市民,可以在規定時間內集中換證,註冊成爲新館讀者。
辦理換(退)證手續和押金退還業務時,讀者須同時出示本人有效證件原件、讀者證和押金收據;代辦換(退)證的,須同時出示代辦人有效證件原件。
讀者證內如有逾期未還文獻、滯納金、讀者記錄被凍結等情況,則不能辦理換(退)證手續,讀者須先歸還證內所借文獻、繳清滯納金等,方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