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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何建文)昨日,張先生將小車停放在南城萊蒙商業中心與沃爾瑪商場之間的巷道,就餐後發現被交警開了罰單。一同接到罰單的,還有其他50多輛小車。
有車主質疑交警部門未在該路豎立明顯的禁停標識。還有車主認爲,交警在車主就餐期間開罰單,不夠厚道。
現場執法的南城交警迴應,車子擺在停車位外,就要開罰單,其執法並未刻意選在就餐時間。
萊蒙商業中心與沃爾瑪商場之間有一條長約兩百米的巷道,連着通往周邊小區、寫字樓的道路,很多在這裏消費的車主習慣地將車停放在路兩側。
張先生說:“想不到交警在中午吃飯時間還來執法,將我們罰個措手不及。”
他還說,該路段上看不到明顯的禁停標識,也看不到處罰公示。
記者在現場看到,交警正在對小車逐一拍照、開具罰單。衆多車主取車時看到罰單,一臉茫然。有車主說:“開車進來時,看到路面停滿了車,以爲是允許停放的。”
對於禁停標識不明顯、缺少處罰告示等疑問,該交警說:“未劃線的地方是不能停車的,這是常識。對於違章停車就要開罰單。”
車主認爲交警趁大家午餐來執法不夠厚道。交警說:“我們是全天候工作,中午也是執法時間。”
記者看到,該路段中間設有石欄,兩側只劃有約50個停車位,不少車只能停在未劃線的地方。
在該路段末端對開的馬路邊上,豎有一塊禁停告示,距離張先生等人的車子有百米遠,看不清楚。
(報料人:張先生獎金: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