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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瞭解到,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12)101號)精神,結合我市經濟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從2013年1月1日起,我市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爲12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爲9.70元。這是繼2011年4月1日之後,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再次上調。
據瞭解,此前我市最低月工資標準爲10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爲8.60元。本次調整分別上調了140元和1.10元,兩項增幅都超過了12%。潘鑫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