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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收費公路已實現了國慶等節假日免費通行,但買不起車的羣衆,卻享受不到這一政策帶來的好處。”全國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議在國慶、春節、清明、勞動節等四個節假日,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免費乘坐火車,享受國家政策帶來的福利。(2月28日《新快報》)
提出四大節假日免費乘坐火車的建議,很明顯受到了收費公路節假日免費政策的啓發。從惠民的角度來,當然是件好事情,有着美好的初衷。但是,拋開鐵路部門是否能夠承擔的問題不談,如果作爲一項公共政策,既要考慮社會公平的問題,又要考慮現實的實現路徑問題。
首先,鐵路置於交通格局中,是公衆出行的方式之一,四大假日都是公衆出行的高峯,尤其是春節回家的原始衝動,有車乘或許比負擔重的問題更突出。如此背景下,國家實行收費公路免費政策,鼓勵公衆駕車出行,一是刺激節日消費,尤其是旅遊;二是分流鐵路交通的壓力,讓運力配置更合理,出行難的問題得到更好的解決。
如果鐵路乘車實行節假日免費,則意味着出行的客流將集中到鐵路方面,畢竟免票後幾乎的“零負擔”,理論上比任何出行方式都實惠,運力矛盾勢必會更加突出,免費或成爲相當一部分人“幸福的煩惱”,要不來實質性的公平與福利,卻可能帶來短期運力市場的大振盪。
其次,鐵路四大節假日免票的票務與服務遭遇到大量人流的衝擊,絕對不會像收費公路免費通行,通過完善技術手段、調整放行辦法那麼簡單,尤其是春節期間數以億計的旅客,如何保障免費不發生問題,也是個比較大的課題。
雖然,鐵路從投資到運營都是國家在投入,國有的性質,的確使得鐵路讓利於國民具有現實合理性。但是,讓利並不一定需要直接在免票上做文章,而是充分兼顧各方利益,如以貨幣福利的形式補貼給國民,既充分保障公衆根據自身實際的選擇權,又保障交通運營的格局不會出現大的動盪,將社會秩序保持在可控的範圍內。從這個意義上講,火車節假日免票不如給予乘車補貼,福利人人有份,選擇人人自願,而各運營系統一切照舊,既簡便,施行阻力又小、成本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