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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武則天行楷《昇仙太子碑》局部
唐 武則天飛白書《昇仙太子碑》碑額
→東晉衛夫人
楷書《近奉帖》局部
↓清秋瑾
楷書寄呈陳彥安《望海潮》
"讀書擊劍”爲秋瑾用過的一方閒章。質爲黑玉,2.5釐米見方。章上有小鈕,鈕上有一孔,繫上絲帶以佩在身上,可見它曾是主人心愛之物。後贈給了學生馮翊。歷經戰火洗禮,躲過十年浩劫,終於回到了紹興。
當代談月色瘦金體入印“力爭上游”
清董小宛楷書扇面
當代 遊壽 行楷五言詩《宮中》:“輦路生秋草,上林花滿枝。憑高何限意,無復侍臣知。”
當代 蕭嫺 行書對聯“長江帆遠,落日山低”
經典
賞析
當下的女書家人數持續增多,不斷嶄露頭角,引起關注。曾幾何時,“女性書法”成了一個專門的話題。將女性書家作爲一個羣體單獨來審視,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但性別色素太重之後,則類似食品添加劑,過猶不及,對於創作無益。
“女書家”不存在
從書家的性別來看,99.9%都是男性,現實中的女性書家儘管有增加,但相比人數還是少之又少。毋庸諱言,圖像文本存在潛在的性別特徵,書法由此成爲偏於男性角色的“視覺文化”。這一問題在此等背景下提出來,很容易造成曲解,就像其他有關女性問題的辯論近似——沒有偉大的女書法家,是因爲女性不夠偉大。實際上這不是結論。歷史上爲什麼沒有更多的女書家?在古代中國男權主導的大環境下,“女子無才便是德”,因爲失去公開受教育的機會,最終被邊緣化。正因爲如此,所以纔有特定的“女性藝術”。古代女子書法所學皆師承父兄或丈夫,決定了自身的藝術風格,追求與男性類同的美學價值。
“女性書家”的存在
總的來說,書法屬於集體智慧的結晶。書法史中有很長時間,不知作者姓名,如甲骨文、金文、漢簡、造像、寫經,甚至也包括古璽、漢印。創作者可能是巫師、奴隸、工匠,不單單是男性或女性的問題。當時的社會形態下,“羣體作業”形式湮滅了個體,不允許彰顯。能夠留下名字的書家,每個時代屈指可數。從這個角度來看,女性書家的缺席並非歧視。
在古代,有些特定的女性因爲能夠接受教育,出類拔萃,常人難及,在書法史上仍佔得一席之地。可粗分爲三類:帝后類、閨秀類、青樓類。最早進入史書的善書女性是漢朝的帝后嬪妃。西漢成帝許皇后,大司馬車騎將軍許嘉之女,“聰慧,善史書”。漢安帝的生母左姬,既“善史書”又“喜辭賦”。最突出的莫過於武則天,作爲中國歷史中唯一的女皇帝,立“無字碑”,造出十八個字,無一不令人側目。在書法上破了兩項“紀錄”:一是寫《昇仙太子碑》,開女子寫碑之先河;二是此碑書體獨一無二,碑額用“飛白書”,碑文打破慣例,融入草書,前所未見。“女強人”慈禧喜歡題寫匾額,乃歷代女性很少涉獵的形式。鼎鼎大名的漢末文學家蔡邕之女蔡文姬,筆墨精湛,王羲之的老師衛夫人不能不提。李清照、朱淑真,趙孟頫夫人管道昇,個個都是響噹噹的。豔稱唐朝的才女薛濤,書法真跡全佚,史載行書筆力峻激,妙處頗得王羲之筆意。明末清初的柳如是、董小宛、馬湘蘭,不但天資聰慧、美貌動人,而且富有才情,琴棋書畫都在行。
近代以來,婦女的解放與社會變革結合在一起,衝擊了男尊女卑的觀念,主張女性首先是作爲一個人、一個社會人,按自己的意願生活,而不是專門承擔“孝婦、賢妻、良母”角色。清末民國以來,女性書家代表性人物如蕭嫺、遊壽、秋瑾、談月色等。雖然彼此性格不同、出身不同、經歷不同,但作爲個人才華和精神展示的主體,不可忽視。
“女性書法”不必存在
當代中國社會處於急遽變化的時期,“女性藝術”在上世紀九十年代逐漸成熟。所謂“女性藝術”,即凸顯一種“女性特質”和“女性視角”,能夠發揮女性特有的性別魅力和帶有女性特徵的智慧。文藝領域中出現諸多對應男性範疇的名詞,如女性主義、女性文學、女性詩歌、女性電影等,所以書壇中一些人忙不迭還要添加上“女性書法”,事實上,根本就沒有對稱的“男性書法”一說。書法不同於文學、詩歌、電影、舞蹈,書法也不是現代藝術。從筆法上無法分辨男女差異。人和書之間存在不確定性,粗豪的男書家很可能是一筆非常秀氣的字跡,女書家也有非常豪放的作品,完全將書和人對應起來,必定會失去偶然性。單獨成立“女性書法家協會”更是多此一舉,自我邊緣化。從來沒有聽說過“著名女歌唱家”,而只有“女高音獨唱”,只有書法圈中把性別凸顯出來。而在現實中稱呼一個優秀的女性書家應該是“著名書法家”而不是“著名女書法家”。世界本來就是男女兩個單元共同組成的,缺一不可。書法作爲一種文化實踐,是由具有男性氣質和女性氣質的自然性別共同承擔,不是二元對立,而是優勢互補。
女性書家的刻意劃分,說到底是一種身份區分,實際上與書法毫無關係。中國社會有各種劃分身份的辦法,按年齡的,按性別的,按官職的,書法家也有千奇百怪的分法,諸如和尚書法家、學者書法家、詩人書法家、八零後書法家、公務員書法家、市長書法家,甚至資深書法家、教授書法家,其實就是一個個的小圈子。書法因此也分成了五顏六色,文化書法、藝術書法、學者書法,涉及女性書法,已陷於“美女書家”之類的噱頭。單獨提出“女性書法”並予以特別關注,強調性別就如同盔甲穿在身上一樣,恰似在企業家或作家前加上“農民”這樣的前綴,成爲一種歧視。書法家就是書法家,以書法來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