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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3月1日,記者從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了解到,從即日起,我市各有關部門將組織開展針對早餐和夜市食品攤點的集中整治,重點以早餐點、小食攤、流動食品攤販爲主,確保羣衆飲食安全。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省、市政府《關於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早餐和夜市食品攤點監管中,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綜合協調、督查考評、信息上報等工作,督促有固定門店、具備餐飲許可條件的餐飲店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或小餐飲備案證後合法經營;市城管執法部門負責對城市佔道經營、流動和固定早夜市食品攤販進行監管,對未經審批違章佔道、出店經營的早市和夜市飲食攤點及存在安全隱患的攤點依法取締,同時督促攤點做好安全工作;市商務部門負責協調、引導、督促早市和夜市規範管理工作,研究制訂早市和夜市設置總體規劃,完善早市和夜市硬件設施,推動保留的早夜市和新建的早夜市規範發展,會同城管、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搞好調研,培育發展早餐示範店;市質監部門負責早餐配送生產企業的監管,進一步落實各項食品安全制度,重點檢查原輔料購進使用,生產流程、配送過程質量安全保障等;市工商部門負責對各類市場、公共場所或街頭不提供餐飲服務的食品攤販進行監管,及時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爲。
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要求各部門緊密配合、迅速行動,重點以城市主次幹道、早市夜市、旅遊景點、集貿市場、人口流量大的街巷、居民區、城中村爲重點區域,以早餐點、小餐飲、小攤點、食品流動攤販爲主要對象,全面開展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