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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開大學馬克思主義教育學院思想政治教育系主任、副教授傅佩繕
天津職業技術師範大學教授關茹萍
甲方
應建立完善的學雷鋒“補償機制”
每日新報:您贊同“有償”學雷鋒嗎?
傅佩繕:這要看所謂“有償”指的是什麼。一些地方的政府和有關組織制定一些法規、規章,或者採取一些相應的措施,獎勵學雷鋒的先進模範人物,這是禮敬道德模範、關愛先進典型、幫扶先進人物的一種方式,是對先進模範人物高尚行爲的一種社會認可,更是對他們的付出和代價所做的一種補償。所以,我贊成這種做法,但不贊成把這種做法叫做“有償”學雷鋒。
每日新報:怎麼理解“補償”和“有償”?
傅佩繕:“補償”與“有償”都是一種“報償”,但又是有區別的。我認爲這個區別至少有三個方面:一是“報償”時間上的不同。“補償”一定是在善行義舉之後,是對當事人行爲社會價值的一種回饋,以及當事人因其善行義舉所遭受利益損失的一種彌補。而“有償”則往往是行爲和報償在同一時間和空間內完成,好比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即使是行爲在先、報償在後,那也是在行爲之前已經把報償談妥了的。二是當事人的行爲動機不同。學雷鋒是道德的一種行爲,而道德講究動機與效果的統一。沒有良善的動機,即使行爲效果或結果是好的,也不能稱爲善行,而只是“歪打正着”。對學雷鋒先進模範人物的獎勵之所以說是“補償”而不是“有償”,就在於他們學雷鋒,是爲了幫助他人、服務社會,是善心指導和引發的善行,而不是爲了首先考慮自己的行爲能拿到多少酬勞。三是“報償”量上的差別。“有償”本質上是交換,追求的往往是付出與獲取的對等,或者說就是等價交換,而“補償”則不同。善行義舉的社會價值往往是難以用金錢和物質去衡量的。一些人幾年、十幾年、幾十年如一日地學雷鋒,或者在危急時刻見義勇爲,而不考慮個人的安危得失,甚至付出生命的代價,那是多少錢也換不來的。
每日新報:建立學雷鋒“補償機制”的意義是什麼?
傅佩繕:建立這種“補償機制”,有助於形成學雷鋒自豪、做模範光榮的健康向上的社會道德氛圍,有助於引導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學雷鋒活動的隊伍中來,從而有助於真正實現學雷鋒活動的常態化、大衆化。反過來說,如果沒有完善的“補償機制”,做好人、行善舉完全憑藉個人的道德覺悟,學雷鋒完全變成一種單向的義務,那麼,就難免出現誰學雷鋒誰倒黴、越學雷鋒越吃虧、英雄流血又流淚的現象。即使學雷鋒行爲人自身毫無自私自利之心,甘於付出,樂於奉獻,不求回報,但社會也沒有理由要求他們的親屬與其一起付出、一起“吃虧”。所以說,沒有對善行義舉的“補償機制”,學雷鋒活動是難以普及的,更是不可持續的。
每日新報:時代不同,現代的人更需要引導學雷鋒,是不是說明現在的人更自私了?
傅佩繕:不能簡單地說現在的人更自私了,我更願意說現在的人是更關心自己的利益了,或者說更利己、更自愛了。現在社會上有些人非常懷念幾十年前的那個社會,認爲那個時候人們不像今天這樣自私自利。在我看來,這裏面有對那個時代、那個社會有意無意的美化、理想化的因素。那個時代也不是沒有自私自利的人,否則,那個時候就沒有號召向雷鋒同志學習的必要了。只是在那個時代,國家實行的是計劃經濟體制,人們的職業、收入,甚至日常生活的許多方面都更多地受國家的管理和支配,不需要人們更多地關心自己的利益,也不允許人們自己規劃自己的未來。在這種情況下,人們的私心和利益觀念都沒有條件充分發育。而且,那是一個高度政治化的社會,利己、自愛往往被不加區分地說成是“自私自利”,受到嚴厲的批判和否定。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允許和鼓勵人們關心自己的利益,正常的生產和生活是交換性質的,是一種“我爲人人、人人爲我”的互利雙贏關係和行爲,這是社會的常態。在這樣的社會中,人的利己心會得到更充分地發育,或者說人們會更關心自己的利益,以損人利己爲特徵的自私觀念和行爲也更容易出現。這是我們今天需要開展學雷鋒活動,弘揚雷鋒精神的考慮之一。
每日新報:新時期如何學習雷鋒?
傅佩繕:這是一個很大的話題,不是幾句話能夠講清楚的。在這裏我想特別指出的是,多年來人們習慣於說“學雷鋒,做好事”,似乎學雷鋒就是、也只能是做好事。誠然,做好事是學雷鋒,但把學雷鋒僅僅理解爲做好事,等同於做好事,這就是片面的了,甚至可以說是對雷鋒精神的窄化和矮化。今天我們學雷鋒,不是要重複雷鋒所做的事情,更不是要人們做“模仿秀”,而是要學習和弘揚雷鋒精神。雷鋒精神的內涵是很深刻、很豐富的,因而,今天的學雷鋒可以有多種內容、多種形式。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見義勇爲是學雷鋒,在本職工作中愛崗敬業、爭先創優也是學雷鋒,在日常生活中誠信友善、互助互愛同樣是學雷鋒。就是說,我們在單位做一個好員工,在社會上做一個好公民,在家裏做一個好成員,其本身就是學雷鋒。
乙方
真正具有雷鋒精神的人不會要回報
每日新報:您贊同“有償”學雷鋒嗎?
關茹萍:我認爲,“有償”與“學雷鋒”不是同質概念。雷鋒精神的實質是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是一種無私奉獻的精神,體現的是道德原則;而“有償”屬經濟範疇,體現的是利益“交換”原則,前提是要求對等、等價交換,追求的是“回報”。如果學雷鋒強調“有償”,是與雷鋒精神相悖的,是對雷鋒精神的一種褻瀆。
每日新報:有人說現在的人變得更自私了,您這麼看嗎?
關茹萍:很多人都這麼說,但我比較樂觀,要客觀地看待這個問題。我也出生、成長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那時候的社會經濟基礎決定了社會公共意識,經濟發展水平很低、人口較少、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和追求“一大二公三純粹”的經濟體制都決定了社會公共意識的高度一致,人們的精神境界比較純粹。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社會經濟發生了巨大變化,以公有制爲主體多種經濟形式共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擴大,出現了經濟形式多元化、利益主體多元化,分配方式多元化,人們思想活動的獨立性、選擇性、多樣性和差異性明顯增強。在這樣的形勢下,雷鋒精神也會與各種思想和各種價值觀發生碰撞,當然也出現了很多“自私自利”、“道德淪喪”等問題,這是攔不住、擋不住的事情,但不能說是人們的思想倒退了,社會主體意識水平下降了。應該肯定地說,當前社會經濟條件下所決定的社會主體意識和主體價值觀念是積極、向上、進步的,這就是我們提倡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雷鋒精神就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具體體現。現在的好人好事依然很多,只是表現形式不一樣了。
道德境界是一個表示人格道德水平之高低的範疇,是有層次的。我認爲,最高層次就是無私奉獻的雷鋒精神;比較普遍的是“人人爲我,我爲人人”的價值觀;還有的是不去主動做善事,但也不損害他人利益。雷鋒精神是純粹的,無私的,沒有任何雜質浸染的。雷鋒精神是不求索取的,是一種高尚的精神境界,也是永存的,只是在不同時代有不同的表現而已,以前有雷鋒補襪子、扶老太太過馬路、做好事不留名……現在有捨己爲人的司機吳斌、捨己救人的孟凡斌、最美女教師張莉麗……時勢造英雄,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英雄,但英雄的精神是一致的、永恆的。
每日新報:制定學雷鋒獎勵機制能從根本上推行雷鋒精神嗎?
關茹萍: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地方性政策法規鼓勵學雷鋒做好事,是引導大衆的一種手段,特別是獎勵制度的完善,讓更多的見義勇爲、無私奉獻的人得到獎勵,讓英雄不要流血再流淚,這是對的,應該的。但一些人因爲想得到相關獎勵而做善事,這種行爲的本身就已經不是雷鋒精神了,這樣而來的學雷鋒行爲也不會長久。
比如,新加坡等一些國家制定出公共場所不能吸菸,吃口香糖等法規,來維護公共衛生,對違規者進行嚴厲懲罰只是一種手段,最終的目的還是引導大衆的良好衛生習慣;還比如,教育一個不懂事的孩子,做錯事時打罵,做對事時獎勵,這些只是手段,最終還是要靠家長言傳身教的反覆教育。或者這麼說,很可能不會因爲地方政府制定了若干獎勵政策就會增加多少學雷鋒事件和個人,而真正具有雷鋒精神的人,也並不會要回報,有很多真實事例是他們很多人把獎勵捐給慈善機構,他們在做善事的同時已經得到了精神上的享受與回報,這是無形的,意義是深遠的。完全的惡人是有的,但那是少數,好人還是非常多的,人們都有一顆向善的心。讓更多的人學習雷鋒精神,還需要全社會齊抓共管,政府、學校和媒體都要大力度倡導雷鋒精神,唱響主旋律,宣傳表彰弘揚好人好事。比如媒體的責任就非常大,在輿論監督的同時,也要掌握好宣傳尺度。不要本着獵奇和吸引眼球的目的重點宣傳所謂的負面新聞,因爲媒體面對的是層次水平完全不同的公衆,他們抓取信息時就會造成誤讀:比如,一些媽媽在教育孩子的時候會說,不要隨便攙扶老人,媒體上就報道過做好事被訛詐的新聞……
每日新報:新時期如何學雷鋒?
關茹萍:雷鋒是人不是神,他可以是每一個平凡的人,不能把雷鋒精神束之高閣,它應該深深紮根在人們的心裏,在每一天都會出現。這種精神,不論哪個時代,不論性別,種族,國家,都有雷鋒精神。說到學雷鋒精神,從具體形式上我們不能完全回到雷鋒出生的年代,那時候,過着“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的日子,如今國家已經從溫飽過度到了小康,人們吃得好穿得暖,但要學習雷鋒的艱苦奮鬥精神,就要困難面前不畏懼,就要恪守勤儉節約不浪費,就要從我做起保護環境等等。
學雷鋒的手段、形式和渠道是多種多樣的,但弘揚核心價值觀是永恆的。“與人爲善,福雖未至,禍已遠離。與人爲惡,禍雖未至,福已遠離。”說起怎麼學雷鋒,這一句話說得很好,我也經常講給學生聽:從小事做起、從點滴做起,“不以善小而不爲”。與人爲善做好事不追求回報,樂於助人,給周圍人帶來幸福、快樂與溫暖,這纔是真正的善,這也是我們要學的雷鋒精神。
新報記者萬力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