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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賈富彬通訊員武興才張延政)近日,犯罪嫌疑人魏某的父母和辯護人來到山東省棗莊市市中區檢察院,將一面寫有“感謝人民檢察院,挽救失足大學生”的錦旗,交到該院副檢察長魏常建的手中。
不久前,該院對涉嫌故意傷害犯罪的在校大學生魏某批准逮捕後,啓動了羈押必要性審查。審查中發現,魏某在共同犯罪中屬從犯,犯罪情節較輕,系初犯、偶犯,並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取得了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的諒解,遂建議公安機關對魏某變更了強制措施。
據瞭解,2012年以來,該院偵查監督部門將捕後犯罪嫌疑人羈押必要性的審查工作作爲偵查監督的重點。爲對接修改後刑訴法,2012年年底,該院建立了捕後羈押必要性審查機制,初步形成了“審前啓動、審查標準、審中考察、審後評估、審查建議、備案審查”的捕後羈押必要性審查“六步”工作法,彌補了捕後偵查監督的缺位,實現由“一押到底”向“必要羈押”轉變。
截至目前,該院已對3名犯罪嫌疑人啓動了捕後羈押必要性審查,建議公安機關變更強制措施,公安機關據此對3人變更了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