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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媛)近日,市會展辦下發了《關於會展業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意見》。對在我市舉辦大規模展會或被市政府列入重點發展的會展項目,根據展位數量和招展情況,最高可給予40萬元獎勵。
《意見》明確對在我市舉辦的規模大、效益好、帶動作用強的全國性、區域性展會,或被市政府列入重點發展的會展項目,根據展位數量和招展情況,分檔次給予招徠方或舉辦方最高40萬元獎勵。對在我市舉辦的國內外各類大中型會議,根據舉辦時間和來賓規格分檔次給予最高40萬元獎勵。對舉辦超大規模、有突出影響和發展潛力的展會,實行市政府“一事一議”的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