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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就反映“局長擁皇宮式別墅”問題通報調查結果
本報惠州訊(記者秦仲陽)近日,惠州市紀委就反映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鍾朝陽擁有“皇宮式別墅”等問題進行了調查覈實並進行了情況通報。
經查,鍾朝陽的二弟鍾某系私營企業主,反映的“皇宮式別墅”是鍾某於2007年出資,在自留地上建設的一棟建築面積約1130平方米的四層樓房。樓房圍牆內面積約5.4畝,是鍾朝陽的母親、弟弟、妹妹的自留地。
關於反映越級提拔朱某、鍾某和樑某的問題。經查,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朱某、鍾某和樑某與鍾朝陽均無親戚關係,均是按有關規定競爭上崗,選拔任用到現職。
對於反映鍾朝陽在處理某地產項目違建中“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的問題。市紀委稱,2011年11月,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發現某地產項目違建,即責令停工接受調查處理。其後,該局多次現場執法,但該項目公司仍繼續違建。經市政府同意,該局決定對該公司沒收違法收入3174萬多元,並罰款713萬多元。
而對於“公款報銷個人開支和超標配備粵LZF9××豪華越野車”的問題。惠州市紀委調查認爲,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該輛國產豐田牌吉普車,是按照有關規定審批購置的執法車輛,由局辦公室統一調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