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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上午,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海口市公共交通總公司開庭審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同時也爲公交公司的近百名師傅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課。
2011年8月25日,本案原告黎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搭載其兒子在海口市一路口闖紅燈,與一輛小轎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黎家父子受傷致殘。事後交警部門作出事故認定,認定黎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小轎車駕駛員符某承擔次要責任。因賠償問題存在爭議,黎家父子遂將轎車駕駛員符某、車輛所屬公司以及保險公司訴至法庭。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庭審,原、被告對案件事實爭議不大,但對責任劃分和賠償數額存在較大爭議。法庭調解時,原、被告雖然在法官耐心細緻的勸說下各讓了一步,但終因雙方訴求差距太大,當庭調解失敗。但雙方當事人均表示願意接受法庭另找時間再做調解。
龍華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於2008年8月成立,5年來共受理案件1169件,結案1140件,多次到企業、鄉村、監獄、學校巡迴開庭,將案件審判與法律宣傳相結合,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圖①巡回法庭的法官們在做庭前準備工作。
圖②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公交公司開庭。
圖③本案原告黎某在法庭上。
圖④公交公司的師傅們認真地旁聽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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