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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立案談話讓我對立案過程明明白白,對訴訟風險清清楚楚,我終於知道該怎樣打官司了!”2月26日,一名到湖南省桃源縣人民法院起訴的當事人,在做完立案談話筆錄後對立案庭王法官說了這席話。
據悉,立案談話制度,其全稱是立案告知提示談話制度,是桃源法院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並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所出臺的一項新制度,也是桃源法院今年在司法爲民方面的一項新舉措。該制度規定立案告知提示談話實行“五心”原則,即熱心接待、細心告知、耐心聽訴、公心提示、誠心答覆,同時要保持司法中立,不得發表有關案件結論性的意見。立案談話一般以口頭爲主,重大疑難以及可能引發涉法涉訴信訪、執行難的案件要進行書面談話,並製作談話筆錄。談話筆錄應當存入卷宗,並作爲案件質量評查的依據,立案庭製作的談話筆錄應當隨立案材料移送審判部門。
(艾豔萍文左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