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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建32.24萬套保障房和棚改房,新建保障房選址交通便利設施較齊全的城區
本報訊王紀洪首席記者吳躍強昨天,記者從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今年,我省將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房32.24萬套,基本建成22萬套。近日,我省確定了今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工、竣工的時間節點要求
2013年新建保障房
8月須全部開工
我省把2013年作爲實施“十二五”住房保障規劃的攻堅之年。記者瞭解到,今年國家下達江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爲: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房32.24萬套,基本建成20萬套,新增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1萬戶。結合江西實際,省政府確定增加基本建成任務2萬套,全省實際基本建成任務爲22萬套。
今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工、竣工的時間節點要求是:5月底前,2011年各地結轉的高層項目必須基本建成,2010年以前新建項目入住率必須達到100%;8月底前,2013年全省新建任務必須全面開工,2012年各地結轉多層項目必須基本建成(高層於2014年5月底前基本建成);12月前,2013年新建項目基本建成要達到20%以上。
新建保障房選址交通便利
設施較齊全的城區
省住建廳要求,新建項目選址要充分考慮中低收入家庭對就業、生活、交通、基礎設施等條件的需求,最大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設施較爲齊全的城區,有條件的可向中心鎮延伸。
我省要求,保障房建設要做到質量安全和分配公平公正的“兩個確保”。按照“零容忍”的要求,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全過程監管。
落實“三個百分之百”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措施,強化監理和經常性質量檢查,堅持省每半年、市每季度、縣每月拉網式質量檢查,做到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堅持和完善保障性住房“三級審覈、三榜公示”資格認定製度和“統一搖號、公開銷售(配租)、電視直播、全程公證”配租配售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機制,強化動態管理,做到“限准入、嚴退出、輪候制、全透明、保公平”,確保讓符合條件的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得上保障房。
從3月起,每週對各市、縣進度情況進行通報;每月將通報情況報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擇時在省主要媒體公佈各地進度排名情況。
未完成保障房建設
“一票否決”
我省繼續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納入政府年度考覈體系。省政府安排8000萬元保障性住房獎勵資金對完成任務好的市縣予以獎勵。對工程進度緩慢、政策落實不力的市、縣,將由省監察廳牽頭會同省有關部門對市縣政府及部門負責人進行約談。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市、縣,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其各類評先資格。
同時,加強住房保障檔案建設,全面建立住房保障對象和保障性住房檔案,推動住房保障管理規範化、科學化。省住建廳正在着手啓動住房信息系統建設,積極搭建省、市、縣、街辦四級信息互享系統,提高住房保障建設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