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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簡化辦事程序提高審批效率,行政事業性收費精簡54項
本報訊首席記者吳躍強實習生李丹昨天,全市簡政放權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動員大會暨全市行政服務中心工作會議召開。記者從會上了解到,今年,我市將全力推進簡政放權工作,提高審批效率,簡化辦事程序,清除審批障礙。今後,市民辦事需要準備的材料會少很多,辦理的效率也會更快。
行政事業性收費精簡54項
記者瞭解到,我市在全國率先開展第七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並首次清理、精簡非行政許可和評估評價事項。
清理後保留市級行政許可事項213項,精簡26項,單項平均辦理時限由5.66個工作日,壓縮至4.63個工作日;保留市級非行政許可事項130項,精簡84項,單項平均辦理時限由11.93個工作日,壓縮至5.08個工作日;委託下放審批事項124項,增加69項;保留行政事業性收費154項,精簡54項;保留評估評價事項21項,精簡12項;一審一覈審批事項228項,增加121項;即辦件事項81項,增加73項。
向縣區下放行政審批權
“審批難,企業就走了;審批慢,項目就黃了;收費多,人家就怕了。”市行政服務中心負責人表示,今年,我市將全力推進簡政放權工作。
加大市級行政審批權下放力度。理清市和開發區(縣、區)的行政審批權限,明確市向開發區(縣、區)放權的方式和範圍,規範行政審批權限下放的程序和運作辦法,強化監督檢查及責任追究。
無法規依據的申報材料取消
找政府部門審批時,往往要整理、填寫一大堆材料,讓申報、審批雙方都麻煩。對此,我市將進一步精簡申報材料,所有審批事項的申報材料必須有法律、法規依據。取消沒有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據的申報材料,進一步細化申報材料要求。
我市將提升即時辦結率。各部門即辦件審批事項總量原則上不能低於本部門現有行政審批事項的40%。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機關能夠當場作出決定的,應當做到即來即辦。
對不需集體討論、專家認證、上報省和國家的事項,必須按首席代表制和行政審批制要求,授權中心窗口,實行“一審一核制”。“一審一覈審批事項總量原則上不能低於本部門現有行政審批事項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