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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3月2日電今日,三一集團在北京召開美國風電項目訴訟案第一次庭審情況媒體說明會,對其關聯公司美國Ralls起訴美國總統奧巴馬及美國外國在美投資委員會(CFIUS)案件的一審情況及最新進展和意義作出說明。會上,三一集團通報了其關聯公司美國Ralls起訴美國總統奧巴馬及美國外國在美投資(審查)委員會(CFIUS)案件的一審情況及最新進展,該案的核心訴請已被美國法院裁決受理。
僅獲一項訴訟的部分認可三一首獲澄清機會
2月22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作出裁定,稱“法庭沒有被禁止對Ralls對總統玲提出程序爭議挑戰進行審查”,即認定美國地方法院有權審理三一起訴美國總統奧巴馬及CFIUS一案。
從本次裁定的結果來看,法官駁回三一集團五條訴求中的第1、2、3、5條,以及第4條中針對CFIUS於2012年8月2日作出的“要求採取階段性補救措施的修改判決”的部分均被撤銷。僅接受第四條訴求中“關於Ralls公司收購4個美國風電場項目公司的總統令”不被撤銷,該訴請認爲總統令再爲提供充足的機會聽取解釋和說明的情況下剝奪了Ralls財產,違背了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未經正當程序剝奪財產”的條款。
儘管部分媒體將此裁定的視角定格在大部分訴訟請求被駁回,但該訴訟案律師夏廷康卻解釋稱,法庭認定的具有司法審查權的第四條訴訟,是整個三一訴奧巴馬總統案件的核心所在。而該核心訴訟請求獲得受理則表明了三一最終贏得官司存有可能性。而這其中更重大的意義在於其打破了世界對依據721法條作出的CFIUS命令和總統令不受司法審查管轄的習慣認定。
夏廷康律師還表示,美國地方法院傑克遜法官的判決,判定其法院對美國總統令是否在風電項目上,剝奪了三一集團相關權益,有司法審查權的判決,就給了三一一個澄清自己清譽的機會。三一集團董事向文波也表示,“美國作爲判例法國家,在沒有先例的情況下,法院能夠審理該案件,這對於我們來說絕對是一個重大的勝利”。而三一集團副總經理、美國Ralls公司首席執行官吳佳樑還透露,“傑克遜法官裁定其擁有對此案的審理權,已經出乎大家意料,我們甚至都已做好到美國巡迴法院上訴的準備了。”
堅持向奧巴馬"討說法"誓將訴訟進行到底
一直以來,圍繞三一集團訴奧巴馬總統案在三一和美國聯邦政府之間展開激烈的法律攻防戰。而其核心是在美國721法條下,法庭到底有沒有權利實質審查總統下達的行政命令。在去年10月,三一集團召開新聞發佈會就訴訟案進行相關說明時,當時在場媒體、專家均認爲該案的勝算機率不足1%。
而作爲第一個敢用法律武器挑戰美國CFIUS的中國企業,三一集團董事長樑穩根認爲,“這是一場尊嚴的戰役”。他表示,美國風電項目的訴訟就是爲了“尋求公正之道,洗刷不白之冤”。三一集團董事向文波也表示,公司將爲自身權益做最大努力。在嚴格尊重美國司法的前提下,堅持將訴訟進行到底,直至美國最高法院,直到討回公道爲止。
對於下面的訴訟,夏廷康律師透露,由於傑克遜法官的判決否決了政府的動議,因此美國政府可以提出上訴。傑克遜法官要求美國政府在3月14日前遞交新的動議;3月28日前,三一集團方面將針對美國政府提出的新動議作出回覆;4餘額日,美國政府會對三一方面的回覆在作出進一步的反應,而下一次聽證會可能會在5、6月份時召開。夏律師還表示,等到第一輪地方分區法院程序走完後,雙方均可向美國華盛頓特區尋求上訴。
此外,夏律師還表示,就傑克遜法官被駁回的請求,如“三一集團對CFIUS提出的訴求,一杯奧巴馬總統的命令所取代,所以不予受理”,三一方面是可以再上訴。夏律師信心滿滿的表示,這些訴求上訴的成功機率,是遠遠超過之前公司要求對案件有司法審查權的機率。
打破“中國式思維”開啓中美高科技競爭
針對三一狀告奧巴馬這場官司本身,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前副院長曹和平曾形容它爲“中國企業走向海外過程中具有中國特色的陣痛”,是必經的階段。
從過去到現在,中國企業拓展國際市場步履艱辛。去年美國大選前,三一、華爲、中興等在美中資企業都遭遇了不平等的待遇,美國政府以國家安全爲由,或要求中資公司關閉項目,或展開調查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向文波認爲,這是由於中國企業受到海外打壓後總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所致。而這似乎已經成爲“中國式思維”,擺明了允許CFIUS進行“暗箱操作”。如今,三一集團美國風電項目訴訟案取得的突破性進展,相當於“在用美國憲法的陽光照耀了CFIUS的‘黑箱運作’”,開啓了中美高科技競爭的歷史,使其不能爲所欲爲。
由美國亞洲協會和伍德羅·威爾遜國際學者中心的基辛格中美關係研究所聯合推出的名爲《敞開門戶——充分利用中國對美直接投資》的報告指出,過去幾年,中國投資在美幾度受挫,已經激起兩國之間一些不滿。美國負責審議外資收購涉及的國家安全問題的機構——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CFIUS)對中國投資者傳遞的信息不甚明朗,也打擊了中國投資者的積極性。
此前,商務部發言人沈丹陽就曾批評美國這種行爲屬於“損人不利己”。他表示,美國政府以國家安全爲由拒絕批准中國關聯企業在美國投資的項目已經不是第一次了。美國這樣的決定將會影響中國企業赴美投資的積極性,損人不利己。實際上中國企業對全球各地的投資,增長幅度最低的是美國,因爲我們對很多國家地區增速都達40%-50%,對美國增長14.3%。這種行爲實際上很不利於中國企業對美國的投資,對美國沒有好處,就是我們常說的,損人不利己。(中新網財經頻道)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