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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電(記者趙珊)近日,國家旅遊局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發佈了《國內旅遊“一日遊”合同(示範文本)》,亂象不斷的“一日遊”市場將由此得到整治與規範。
“一日遊”以其經濟實惠、方便快捷、靈活自由的特點,受到衆多旅遊者的青睞,逐漸發展成爲散客旅遊的主要方式。作爲城市旅遊,特別是大城市旅遊的重要內容,“一日遊”市場需求巨大,且呈現出不斷增長的態勢。但低價招徠、行程中加點、強迫購物、收取回扣等問題在“一日遊”活動中普遍存在,嚴重損害旅遊者利益。此次推出的示範文本針對旅遊糾紛易發多發環節,明確劃分了經營者與消費者合同雙方責任,爲旅遊者的消費維權提供了更好的條件。
結合“一日遊”時間短、行程安排緊湊的特點,示範文本沒有關於自由活動的規定,也不允許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費項目或指定購物場所購物,如果景點本身含購物,旅行社需向旅遊者明示。
“黑社”、“黑車”、“黑導”和“黑駕”的違法違規行爲,是嚴重擾亂“一日遊”市場秩序,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的突出問題。示範文本要求明確旅行社的名稱和許可證編號、導遊員的姓名和導遊證號、運輸車輛的車牌號碼、駕駛員的姓名,並就使用無合法有效資質旅遊車輛、駕駛員及導遊員的情形,做出了嚴格的違約責任規定。
“一日遊”行程較爲簡單,發生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於任何一方的事由,容易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爲避免旅行社以調整行程、變更合同的形式損害旅遊者的合法權益,示範文本規定此種情形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的,合同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並以公平爲原則分攤相應的費用。此外,《國內旅遊“一日遊”合同(示範文本)》將基本信息以表格的形式體現,權利義務一目瞭然,簡單實用,易爲旅行社和旅遊者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