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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您的護照已經被宣佈作廢。”邊防檢查人員一邊扣下了李曉的護照,一邊認真地告訴她:“我們需要覈實您的身份信息。”
作廢?不可能!李曉像被潑了一盆冷水,歸國的興奮和喜悅頓時了無蹤影。她努力使自己平靜下來,然後慢慢回想整個過程:護照是前兩天剛找到的,簽證也還在有效期內,究竟哪裏出了問題?
原來,爲了回國探親,李曉早早預定好了機票,期間卻因自己粗心大意把護照弄丟了,她馬上去使館申請了補發新護照。但後來在整理行李時舊護照又失而復得。這時新護照尚未制好,爲了省去改簽機票和更換籤證的麻煩,她便拿着失而復得的舊護照坐上了歸國的班機。出境和登機,一切都很順利,沒想到在入境的時候被攔了下來。
想到這裏,李曉馬上向邊檢人員說明:“護照曾經丟過,但是後來又找到了。”邊檢人員聽了又問她:“您去使領館申請過補照吧?”她點點頭。邊檢人員向她解釋道:“申請補發後,護照即被宣佈作廢,無法再繼續使用了。”一切疑問終於解開,原本抱着僥倖心理回國的李曉,此時無奈地嘆了口氣。沒料到丟失一本護照,竟會如此一波三折。
通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護照這個巴掌大的小冊子,在境外工作、生活或訪問、旅遊中,起着多麼舉足輕重的作用。然而,隨着我國出境人數的成倍增長,有關護照的各種“狀況”層出不窮:有因保管不慎遺失或損毀的,也有被盜或被搶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護照遺失或被盜,應及時報失並申請補發。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中國駐外使領館受理護照補發申請後,會馬上通知原護照簽發機關並覈實相關護照身份信息,丟失的護照也立即被宣佈作廢。因此原護照即使找回,也無法繼續使用了,如果存有僥倖心理,只會像李曉那樣,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失而復得的護照,原來只是空歡喜一場,但若隨手一扔,又不知流失何方。怎樣處理重新找回的護照呢?正確的做法是,提交到駐外使領館辦理護照實體註銷手續,將丟失護照引起的風險減到最小。註銷後的護照可由申請人自行保留。舊護照上如果有其他有效簽證,可以補發或重新申請。若因時間緊迫等原因來不及申請新簽證,應先和簽證頒發部門聯繫,確認可憑舊護照上籤證和新護照共同使用後再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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