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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報訊(記者顏斐)23歲的馬某與家人吵架後,在醉酒狀態下偷開停放在洗車行門前的一輛紅旗轎車,無證駕駛並撞傷一個女法官,還將兩輛車撞壞。逃逸被交警抓獲後,馬某又伺機從警車裏逃走,後在跨越高速護欄時被抓。昨天上午,被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馬某在朝陽法院受審。
去年9月8日晚7點多,馬某與家人發生爭執後,遂在醉酒且無駕駛證的情況下,將昌平營萬資洗車中心前停放的一輛客人留下等待清洗的黑色紅旗車偷偷開走。後馬某行駛至昌平區法院西門處時駛入逆行道,將昌平法院的女法官張某撞倒。馬某未停車仍繼續駕車行駛,在南環路體育館路口右轉彎時,他又與直行的李某駕駛的別克車相撞,造成別克車與靳某駕駛的金盃車相撞。
在撞人和撞車後馬某並沒有停車,李某及靳某駕車追趕。一名路過的交警接到羣衆報警後駕車追趕,馬某的紅旗車被警車別在路邊後才被迫停下。馬某被帶上警車後,趁機逃走,後被交警抓獲。經鑑定,張某的損傷構成輕微傷,3輛車均受損。經檢測,馬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爲214.3mg/100ml。案發後,馬某的親屬賠償張某和受損車主共計14700元。目前,張某傷勢已痊癒並恢復了工作。
23歲的馬某是河北保定人,大專文化。庭審中,身材瘦小的馬某表示認罪。他說,他剛來北京找工作沒多久,暫時在舅舅家經營的一家小商店內幫忙。當天下午,因爲喝了酒對顧客態度不好,捱了舅舅一頓罵,心裏很委屈,就出門到馬路上閒逛。看到街邊停放的一輛紅旗轎車裏邊沒人,而車門開着,車鑰匙也沒拔,就鑽進了車,然後發動汽車,開走了。
提及自己的行爲,馬某說,他當天確實喝多了,又和家人吵了架,一氣之下沒有控制住自己的行爲。“我覺得很委屈,生活壓力大,想發泄。我都不知道我想要幹什麼,就知道開車走。”馬某稱,他只記得自己撞了兩輛車,後來被警察攔住了測酒,一點也不清楚還撞了人。馬某還辯解說,他雖然沒有考駕照,但有駕駛技術,在老家經常開車。
馬某的辯護律師認爲,馬某並非對社會有不滿或想報復,只是醉酒後失去意識,神志不清才犯了錯,希望法官能從寬從輕判處。檢方則建議對馬某以有期徒刑3至5年量刑。法院將擇日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