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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方六
春節、元宵節之後,很多人不得不“收拾”心情上班了。
中國古代“上班族”是怎麼“上班”的?
古代“上班”有哪些交通工具——
明代“三品乘轎,四品騎馬”
現代的上班族上班一般乘車、擠地鐵,古代上班族也多乘車上班。
中國人乘車上班的歷史十分悠久。與現代一樣,古代上班所乘之車,也有檔次之分,並且要求與身份相稱。早期上班族所乘車輛的檔次高低,主要表現在裝飾材料上。車輪多少、拉車馬匹數量等,都是衡量標準,車輪越多、用馬越多,車的檔次和車主的身份越高。如在漢代,六百石以上官員可以將供遮蔽用的左轓漆成紅色。兩千石以上的可以將左右兩轓均漆成紅色;車頂蓋也有區別,老百姓只能用青布蓋,只有千石以上的高官纔可以使用綢緞這樣的精美面料製作車蓋。
在古代,有身份的上班族用車也講究個性。如晉代,貴族乘車便十分個性化,晉武帝司馬炎平定吳國後,用南越國進獻的大象來拉車,稱“象車”;逛後宮時則用小羊拉車,稱“羊車”,羊拉到哪個妃子門口便在哪個妃子處過夜。當時的護軍羊琇因爲私乘羊車,還被司隸校尉劉毅彈劾了。
乘車上班,在唐宋以後控制從緊,提倡騎馬上班,特殊情況下才允許乘車。當時騎馬上班和今騎自行車、電瓶車上班一樣,在唐宋的街頭很常見,一直到明清都這樣。
明清時期更爲流行的坐轎子上班,也是從唐宋時期開始的。但坐轎子上班,一般以文職官員和年長者爲主,武官一般騎馬,以保持尚武精神。這也是“文官坐轎,武官騎馬”的由來。但文官也不是誰都可以坐轎子的,在明代得三品以上,三品下官員還是要騎馬上班,即所謂“三品乘轎,四品騎馬”一說。
古代上班所用交通工具的規定雖然嚴格,實際執行起來卻是另外一回事情,從先秦到晚清,都有“逾制”現象。這種“逾制”,用現代話來說,就是違反乘車規定,這種現象在晚明、晚清表現得最明顯,地方領導的交通工具往往比“中央領導”還高級、威風。
需要說明的,與現代一樣,古代官員上班所乘交通工具,多是“公車”、“公轎”,由朝廷配給,不少都是“專車”。
古代“上班”時間有何規定——
春秋時齊國官員“雞既鳴矣,朝既盈矣”
既然是上班,就有上班時間規定。
古代“上班”有不同的叫法,到公堂衙門上班的叫“上衙”、“衙參”、“上值”;中央高級官員去皇宮上班開會的叫“上朝”、“朝參”。與此相對應的,下班則有“散衙”、“放衙”、“散值”、“散朝”、“退朝”、“放班”等多種叫法。
現代上班是早上去下午回,即所謂“朝九晚五”。古代早上上班時間大大提前,往往雞叫時分就得起身準備。《詩經·齊風》中有一首《雞鳴》,描寫的就是春秋時齊國官員的上班情況:“雞既鳴矣,朝既盈矣”——公雞打鳴時,官員已準備上朝了;“東方明矣,朝既昌矣”——當東方已亮時,官員都已站滿朝堂。
具體來說,古代是“卯時上班”。卯時對應現代24小時制是早上5點至7點。這時間的確是夠早的,古代中國是農業國家,上班族的作息制度與農民是一致的,所以,古代的上班族就上班時間來說,比現代上班族要辛苦多了。
現代辦公場所一般都設有“門禁”,古代也不是隨便進出的,“辦公大樓”前往往設有“門籍”。據晉崔豹《古今注·問答釋義》:“籍者,尺二竹牒,記人之年名字物色,縣(懸)之宮門,案省相應,乃得入也。”據此解釋可以知道,古代的門籍是一尺二寸長的竹片做成的,上面寫有官員的名字和特徵,懸掛於宮門上,等門衛查驗後方可進門上朝。這種“門籍”很像現代的“花名冊”、“點名簿”。
到了唐宋以後,門籍爲隨身攜帶的身份證明所取代,如唐宋有“魚符”、“虎符”、明清有“牙牌”、“腰牌”,這既是一種“身份證”,又是上班“通行證”、“工作證”。
門籍、魚符、腰牌什麼的,爲相當於今中央部委高級官員所用。他們上班就是參與由皇帝主持的相當於現代早班會的朝會。朝會有大朝會、小朝會兩種,小朝會是常會,每天例行的早班會,時間不是很長,多在辰時(相當於現代上午7點至9點)結束。朝會結束,上午也就下班了,通稱“散朝”。
對於地方上班族來說,上下班時間與京官並沒有什麼區別,也要卯時到崗。從程序上來說,“擊鼓升堂”是地方主政官員每天辦公的開始;下午下班也要打鼓,稱爲“散堂鼓”。
古代“上班”如何記考勤——
“大明律”規定無故缺勤“一日笞一十,三日加一等”
在古代,上班考勤比現代要求嚴格。比如京官,如果不能上朝,需要說明情況和理由,並且在“花名冊”上註明,稱爲“注門籍”。如身體不好,便在名字下注明“病”字。
正常情況下,官員是不能不上班的,特別是在京高級官員,不參加例行朝會屬嚴重錯誤,用現代話來說這叫“違紀”。平常只有出現雨雪這類極端天氣,或是皇帝主動取消朝會時,早上纔可以不上班,即所謂“放朝”。放朝只是取消出席皇帝主持的早班會,但並不是不用上班,仍要到衙署坐堂,處理“署事”。
地方公務人員的考勤,相對京官朝參來說,因爲天高皇帝遠,並不十分嚴格,但同樣有一套成熟的制度。上班族每天要參加點名或簽到,因爲點名時間設在卯時,故稱“點卯”;如果不點名,就搞簽到,時間也設在卯時,故又叫“畫卯”。
後來比較規範、認真的考勤不再簡單地畫卯,而是和注門籍一樣,在“簽到簿”上籤到。即使因公出差,也要先在簽到簿上註明不能到崗的原因,方便檢查。元代的《元典章·吏部七·公規一》中就有這樣的考勤規定:“京府州縣官每日早聚圓坐,參議詞訟,理會公事,除合給假日外,毋得廢務。仍每日一次署押公座文簿,若有公出者,於上標附。”
雖然有嚴格的考勤制度,但並不能完全消除遲到、早退、曠工現象,於是各朝都出臺有相應的懲罰制度。如在唐代,《唐律疏議·職制》中規定:“諸官應值不值,應宿不宿,各笞二十,通晝夜者,笞三十”;“諸官人無故不上(班)及當番不到,若因暇而違者,一日笞二十,三日加一等;過杖一百,十日加一等,罪止徒一年半,邊要之官,加一等。”
宋代考勤制度和唐代相同。需要說明的是,在唐宋兩代,即便上班族沒有品級,也一樣受罰。明清兩代則相對寬鬆,懲罰強度有所減輕,但也比現代嚴厲。《大明律·吏律·職制》中就規定:“凡大小官員,無故在內不朝參,在外不公座署事,及官吏給假限滿,無故不還職役者,一日笞一十,每三日加一等,各罪止杖八十,並附過還職。”
上述考勤制度實際上已成了司法條款,上班遲到、曠工不是“違紀”,而是“違法”了。
古代如何懲治“上班”違紀——
唐代官員點卯後“溜號”“一點笞十”
雖然考勤制度這麼嚴厲,但在好多朝代很多時候,形同虛設,官員“晚至早退,政務廢弛”很常見。有的人畫過卯就離崗了,甚至不去坐堂上班,如在宋代趙匡胤(宋太祖)當皇帝時,便有地方州縣官員不到衙門坐堂的現象。據清人褚人獲《堅瓠集》“努頭放衙”條,趙匡胤曾訓誡縣令,“切勿於黃-被裏放衙”,意思是,你們千萬不要不上班辦公,而在家睡懶覺。
那麼,古代由誰來負責考勤呢?這要分情況。就明清來說,地方上由地方官吏來考勤;高級別的京官,由主事太監來考勤,遲到早退,門口值班太監都會登記下來。有正當理由和經過允許提前下班的,也要記錄下來,以備覈查。
爲了對付點卯後“溜號”,古代還有上班時間多次點名、抽查的現象。如在唐朝,就有多次點名的規定即“頻點”:“內外官司應點檢者,或數度頻點,點即不到者,一點笞十”。但一天最多懲罰兩次,即“笞二十”。如果一次也沒有參加點名,則以全天無故曠工論處。
與現代一樣,古代上班也會有工作午餐,而且多是“免費午餐”。參加朝會官員的工作午餐叫“朝食”,比較高級,因爲是皇帝埋單,故又稱“賜食”。午飯之後,照例是午休時間,上進心強的官員往往利用這段可自由支配時間讀書“充電”,著書立說。北宋史學家宋敏求就很珍惜這段時間,“予以諫議大夫奉朝請,每退食,觀唐人洎本朝名輩撰着以補史遺者”,寫成了史料筆記《春明退朝錄》。
但更多的上班族還是喜歡放鬆一下,有些甚至跑到娛樂場所。如明初,開國皇帝朱元璋在應天城聚寶門(今南京中華門)外建了不少國營妓院,本是爲快速繁榮經濟,賺客商的鈔票而設立的,誰想卻成了官員退朝後的最佳去處。明人侯甸《西樵野記》中這樣記述:“時雖法度嚴密,然有官妓,諸司每朝退,相率飲於妓樓,詠歌侑酒,以謀斯須之歡,以朝無禁令故也。”有些官員甚至夜不歸宿,“下班”後連家也不回,不但影響家庭和諧,更導致“政多廢弛”。後來朝廷只得下令,禁止官員朝退後嫖妓、吃花酒。據《唐會要》記載,唐代有位名叫張黔牟的大理司直,值班時竟然“以婢自隨”,結果遭到舉報,捱了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