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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轉讓的淘寶店鋪涉嫌售假,這一侵權責任該由誰來承擔?近日,普陀區法院就調解了這樣一起商標權侵權案件。雖然最終10萬元的賠償款由現任店主承擔,但“無辜”的原店主也被認定爲被告。法官表示,案件中原店主也是侵權人,因爲“淘寶網”規則不允許轉讓店鋪,而商標權利人所能找到的所有侵權證據都指向了原店主。通過中介轉讓店鋪
在“淘寶網”上,這家名爲“紫雨軒鞋坊”的店鋪雖然還沒關閉,但已經處於停業狀態,整個店鋪內只剩下5件寶貝,最後的一筆交易完成於去年12月2日,當前的累積信用是四皇冠。“紫雨軒鞋坊”原名“小貓鋪鋪日韓平價女裝店”,創建於2007年2月,原店主顧小姐苦心經營5年後,終於達到了四皇冠。
2012年3月,顧小姐不想繼續經營網絡店鋪了,但四皇冠的店鋪畢竟累積了一定的商業價值,說關就關實在有點可惜。因此,她決定通過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這一居間方,將店鋪以6.3萬元的價格整體轉讓給江蘇興化人祁先生。“我並不知道淘寶不允許轉讓,對於轉讓可能產生的問題,也不是很清楚,所有的操作都是通過中介進行的。”顧小姐對記者說。
“在轉讓過程中,顧小姐對可能產生的法律問題,其實還是有所防範的。”普陀區法院知產庭法官張佳璐說,居間合同的條款中明確,對方在受讓後不得違反法律法規進行非法活動。但事後證明,這一條款並不能讓顧小姐免責。
銷售假冒品牌鞋子
根據原告新百麗鞋業(深圳)有限公司的陳述,根據淘寶網的後臺統計數據,從2012年7月1日至11月13日,“紫雨軒鞋坊”總共銷售了1948雙假冒的“思加圖”鞋,銷售總額47萬餘元。原告認爲,被告的侵權性質比較嚴重,因此在去年10月遞交訴狀時,提出了50萬元的最高法定賠償。與此同時,顧小姐從祁先生處得知自己被人告了,起初她不相信,“這些事不是我做的,怎麼會和我有關?”但在收到法院傳票並諮詢了律師後,她才意識到自己脫不了干係。
普陀區法院知產庭受理該案後,第一時間凍結了該店鋪的支付寶賬戶,當時其中還有5.5萬元。今年1月31日,原被告雙方達成調解,被告顧小姐立即停止在“淘寶網”上銷售侵犯原告享有註冊商標“思加圖”“STACCATO”專用權的商品,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萬元。顧小姐告訴記者,這10萬元最終由祁先生支付,目前店鋪的後續處理問題,他們雙方還要再協商。
網絡店鋪不得轉讓
法官表示,網絡店鋪轉讓的居間協議不能對抗權利人,所有的平臺記錄都顯示,顧小姐就是商標權利人要尋找的侵權主體。
事實上,處於起步階段的網店很難在短時間內累積起較高的信用,因此行業內不時會有私下轉讓店鋪的行爲,以迅速獲得一定的信用,幫助經營。但按照“淘寶網”的規則,淘寶店鋪不可以轉讓。私下轉讓對於受讓方、轉讓方和消費者都暗藏風險。
由於支付寶捆綁了認證人的銀行卡和個人信息,且實名認證只能進行一次,不能更改,一旦出問題,規則保護原註冊人。把網店做到皇冠級別,老闆多少還值得信任。一旦轉給他人,接手者是不是無良商販,可就說不準了。顧小姐也說,她對於祁先生售賣假貨的事情毫不知情。店鋪轉讓後,服務多少有差別,顧客之前享受的快遞價格優惠、會員服務等很可能不再延續。本報記者徐軼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