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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3月1日,農業部與衛生部聯合發佈的《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新標準正式實施。新標準裏將茶葉定義爲飲料類產品,今後上市銷售的茶葉產品必須符合25項農殘限量,這意味着今後消費者的飲茶安全將更有保障。業內人士表示,對於茶葉行業來說,新標準的實施將爲茶葉生產中科學合理用藥和對茶葉產品實施質量安全監管提供法定技術依據。
昨日,記者在本市和平路、西市大街多家茶葉店看到,以大佛龍井爲主的多款早春茶已經上市。記者發現,絕大多數消費者在購買茶葉的時候,主要是看茶葉的色澤、形狀,乾溼度,或直接品嚐體驗口感,很少有人過問茶葉有沒有農藥殘留。一家茶葉店負責人也告訴記者,不論是贈送親友的包裝茶葉,還是自己喝的散裝茶,消費者很少詢問農藥殘留量。
記者查閱相關資料後發現,新國標出臺前,涉及茶葉行業的國家標準有4部,農業行業標準有4部。其中,與茶葉相關的指標有30多項,但很多指標都是交叉的,檢測標準也不統一。而《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新標準對茶葉類別的最大農藥殘留限量標準由原來的9種增加到25種,菊酯類由以前的5項增加到8項,並推薦了相應的檢驗方法,使檢驗指標和方法都實現了統一。
天津市茶葉協會祕書長譚肇榮表示,新標準的實施會影響到一些茶葉生產不規範的企業,促使他們少施或者不施農藥,保證了茶葉的質量,對市民安全、健康地飲茶提供了一定的保障。而由於茶葉的價格受市場供求關係、茶商從茶農手中收購時的成本,以及運輸費用等市場環境因素影響較多,因此,該標準的出臺不會對未來的茶葉價格產生明顯影響。(記者馬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