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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職務犯罪是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職責,也是檢察機關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重要內容。
一、檢察機關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指導思想和任務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爲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執行“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和總體要求,以推進預防工作專業化建設爲動力,以提高預防能力爲重心,以控制和降低職務犯罪發案率爲目標,緊緊“圍繞法律監督職能、圍繞職務犯罪”,強化預防措施,規範預防活動,創新預防方法,注重預防實效,全面提升預防工作水平,爲提高法律監督能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二、預防職務犯罪的工作重點是:立足檢察職能,緊密結合執法辦案,綜合運用檢察建議、警示教育、預防諮詢、預警預測等措施,協助發案單位、職務犯罪易發多發行業、涉及公共財政或公共利益項目的主管(監管)部門,搞好防控治理措施的制定和落實。
三、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措施和方法。1.結合正在查辦和已經辦結的典型案件做到“三個深入”:深入瞭解犯罪行爲的演變過程和癥結;深入發案單位瞭解研究致罪的客觀因素;深入瞭解犯罪誘發、滋生因素,查找隱患部位,有針對性地提出防範建議和措施,並協助落實。2.通過個案和類案分析、研究,準確揭示和把握犯罪軌跡和癥結。3.加強預防工作專業化基礎建設,促成預防與偵查緊密結合、優勢互補的工作機制和工作格局。4.強化預防工作專業化手段。提高預防工作科技含量,建立預防職務犯罪信息計算機分析管理系統和技術預防系統,運用計算機技術對預防職務犯罪信息的存儲、管理和分析,提高犯罪預測預警和對策分析的能力。5.促進預防工作專業化管理。逐步建立工作流程嚴密、工作內容清晰、工作質量嚴格、工作責任明確的預防工作管理系統,實現預防工作的可控制、可檢查、可評價和可考覈的管理體系。6.加強預防隊伍專業化建設。培養造就複合型知識結構和具有較好實踐經驗的專業隊伍,並具有以下特有能力:探索掌握犯罪特點、規律的能力;發現潛伏線索、妥善控制處置的能力;科學預測預警的能力;綜合運用預防手段、防患未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