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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夏寶龍
亮點
近年來,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依法保障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及時出臺審理民間借貸、金融糾紛、涉財務風險企業債務糾紛的實施意見,調節各類經濟關係,兼顧勞企利益,促進銀企合作,千方百計保護有效生產力。針對溫州金融改革和麗水農村金融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浙江高院指導相關法院出臺金融改革司法保障意見,依法支持先行先試,推進民間借貸、民間資本的陽光化、規範化運作。發佈民間借貸10個案例,指導全省法院穩妥處理民間借貸和企業間借貸等融資糾紛,優化金融改革的法治環境。對有市場前景的困難企業,慎用查封、凍結手段,採取集中管轄、兼併重組、債轉股等方式加以幫扶,使20餘家行業龍頭企業實現了司法重整。加快金融債權案件審執進度,暢通銀行不良資產覈銷處置通道,平衡銀企利益,2012年全省法院審結金融糾紛案件35760件,標的額833億元;執結金融債權案件13713件,標的額203億元。
點評
金融改革是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重中之重,金融司法是推進金融法治化進程的重要力量。2012年,浙江各級法院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針對經濟形勢發展變化,及時提出司法應對措施,積極迴應人民羣衆的司法關切,對浙江情況吃得透,司法工作針對性強,結合工作做得好,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大局提供了高效的司法服務。特別是圍繞浙江深化金融改革的司法需求,注重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對改革中的先行先試,給予有力的司法支持和保障;對企業的法律需求,主動幫助進行“法律體檢”;對社會上出現的民間借貸和擔保的資金鍊問題,狠抓苗頭,及時化解,並向社會公衆提示交易風險;同時,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的變化及時提出司法建議,爲省委、省政府研判形勢提供了重要參考。
在新的起點上,希望全省各級法院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爲首要價值追求,把司法公正貫穿法院工作的全過程,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要毫不動搖地堅持嚴格公正規範執法,做到以法爲據、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既解開當事人的法結,又解開當事人的心結,真正實現司法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與社會效果“三效”統一。要堅持從嚴治院方針,落實鐵的紀律,確保政治清醒、幹警清正、隊伍清廉、司法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