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上午專電(記者張虹紅高羽)出席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寧河縣縣委書記李樹起向大會建議,適度放活在基本農田上發展設施養殖業政策。
李樹起代表說,現行的土地法不準養殖業設施佔用基本農田,而天津耕地中有80%屬於基本農田,使養殖業發展受到制約,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現代農業發展步伐。他建議中央因地制宜,針對耕地較少的地區研究出臺靈活的設施農業用地政策。在基本農田數量不減、質量更高的前提下,允許基本農田和一般耕地作適度調整,允許在基本農田上發展設施養殖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