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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李靜,就湖北法院今後的審判管理工作接受了記者的專訪。李靜語調平緩,條理清晰,顯然成竹在胸。
李靜首先對記者表示,全省法院要在已有基礎上,繼續深化審判質量管理,努力構建“質效評估、流程管理、質量監控、層級管理、信息平臺”緊密結合的審判管理體系,爲推進湖北科學發展、跨越式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李靜特別強調理念與方法的“轉變”,認爲理念與方法的“變”是“轉”向審判管理新境界的關鍵。她說:
一是要由靜態化管理向動態化管理轉變,李靜對記者分析道,審判管理要靜態評估,也要動態調整。深化審判管理既要對辦案過程實時監控,也要對收結案情況及其運行態勢進行分析,善於從數據中發現問題、總結規律,爲審判工作的健康發展提供參考依據。
二是要由單一化管理向多元化管理轉變。審判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全省法院要完善審委會的審判決策機制,發揮院、庭長的審覈把關職能,強化合議庭和法官的個案負責作用,着力構建多元主體積極參與的管理體系。尤其要把握好職業特性,充分尊重法官的主體地位,營造主動參與管理、自覺服從管理的良好氛圍。
三是要由一般化管理向制度化管理轉變。要進一步完善審委會議案規則、優秀裁判文書評選、案件和庭審評查、案件流程節點規範及綜合績效考覈體系建設。要以完善激勵機制爲重點,引導和督促法官更好地履行司法職責,杜絕違法辦案,減少瑕疵案件。要增強制度的執行力,加強督查,通過落實制度來培育人的高度自覺。
“我們提出今年全省法院要創建公信法院,服務、保障‘五個湖北’建設,這歸根結底要靠嚴格公正司法,深化審判管理仍然是我們的重要抓手之一。”李靜最後對記者說:“省高院要爲全省法院當好表率、樹立標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