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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一個食品企業,至少要花大約三四個月時間去申領食品生產許可證。不僅如此,如果同一設備生產另一類產品,又要重新申領,耗時又耗力!”連續三次當選全國人大代表的杭州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後,這次把關注目光放在如何理順政府審批職能這篇大文章上。
宗慶後代表說,由於我國原有審批體系過於龐雜,諸多利益關係模糊,使得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一直難以“真正改到位”,無法徹底實現簡化“放權讓利”、“應該由市場解決的問題交由市場去解決”的改革目標,大量不該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依然滯留在政府手上,影響了企業的創新和發展。
在宗慶後看來,一方面,中央和地方政府相繼取消大量審批事項,簡化了很多審批程序;另一方面,很多完全可以通過市場調節、企業和個人自行解決的事項,至今仍然通過審批制度實現,直接加重了企業和個人負擔。
宗慶後直言不諱地表示,審批制度存在很多不規範之處,產生了很多暗箱操作行爲,容易滋生腐敗。他分析說,爲了能夠通過審批,有些不符合審批條件的企業或個人“好處開路”。更有甚者,由於許多行政審批程序規定企業提供第三方中介機構的審查意見或檢驗結論,導致一些中介機構取得了類似行政審批的權力,把“隱形政府”的“隱形審批權”當成掠取暴利的工具,敗壞了社會風氣,阻礙了經濟的正常發展。
爲此,宗慶後向大會提交了《關於徹底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加強事後監管的建議》,呼籲徹底取消不必要的審批制度,完善備案制度。這位創辦了中國最大民族飲料王國的企業家代表認爲,對於能夠通過市場調節、自由競爭實現的事項和行爲,不應當要求必須經過行政審批。至於那些需要准入條件的事項和行爲,政府應當制定完善的准入標準和條件,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或個人通過備案方式進入。
在宗慶後看來,現行的審批制度偏重事前審批,忽略了事後監管,成了一張“只管生孩子、不管管孩子”的“準生證”。爲此他建議,在行政審批繼續放權讓利的同時,政府要致力於完善監管體系,加強事後監管,這樣才能真正實現從“重審批”向“重監管”轉變。對於已經通過備案制度或自由進入市場的企業或個人,應嚴格按監管條件和標準進行管理,一旦發現不符合標準的企業或行爲,應當予以嚴厲處罰,直至將其徹底趕出市場,從而建立起公平進入、有序競爭的市場秩序。(記者李瑾)
(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