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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強2個月大,既不曾品味人生的花好月圓,也未曾領略人世的風霜雨雪,纔來,就走了;如同一枚煙花,還未升空,就消失在黑沉沉的夜空。
心如刀割、呼天搶地,都已無法改變這個堅硬的事實。過去數天中,長春嬰兒讓多少人奔忙,牽動多少人的心,勾起多少人的淚。然而,一切都已無濟於事,數分鐘的疏忽,代價是一對年輕父母永遠無法挽回的痛,是一批善良的人感同身受的痛。
沒錯,可以責怪治安不好,不然就沒有偷車這回事;可以譴責兇手殘忍,不然就沒有被害這回事;可以反思犯罪的社會、心理根據……可是,至少從情感一面說,所有外在的歸責和譴責終究歸於毫無意義。因爲,生命逝去,百死莫贖。
歸責和譴責,無非是尋找“替罪羊”。在這件事情上,可以找到,可以假設如果治安優良、如果人心更好,如果這個、如果那個,但是最不應該忘記的是那個最根本的如果:如果孩子的親人未曾疏忽。
疏忽,造成了多少悲劇。長春嬰兒爲這一令人心碎的記錄,添上了新的一筆。事實上,孩子因疏於看管而墜樓、墜河不幸身亡的事時有見諸報端,而在淚眼婆娑中,除了破碎的家庭、崩潰的家人,無不還有一個或幾個“以爲(這麼短時間、這麼一會兒、這樣、經常這樣)不會有事”的成人。魯迅筆下的祥林嫂不也因爲“以爲春天不會有狼”痛失愛子麼?
以爲?世事千變萬化,永遠超出想象,非到發生不會讓人相信會真的發生。以爲,在世事天平上的分量無足輕重。以爲不會有事,實際上果然無事,是僥倖;以爲不會有事,實際上卻發生了事,是不幸——如果我們儘量不“以爲”或者少“以爲”,可以避免多少不幸!
具體到照看孩子這件事上,沒有,也不能有以爲,只有老老實實的笨功夫,只有始終不讓孩子離開你的視線。自然,即便如此,還有可能遭遇種種不幸,但至少概率會大大降低,發生之後的接受度會大大提高。
不管怎麼措辭,以上言語難免還是會在當事人心頭撒上一把鹽。請原諒,如果這是一把鹽,也要和着眼淚吞下去,因爲孩子交付到你手上,你纔對他負有第一責任。壞事發生,我們總要自問:我盡到我的責任了麼?
願生者堅強,願旁觀者清醒,願類似的“以爲”絕跡,自今日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