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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波圖
本報訊(通訊員馬超記者袁瑋)目前,微信、QQ、陌陌等通訊工具都提供了搜索附近人的功能,這在方便陌生人交友的同時也留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日前,徐彙區法院就審理了一起盜竊案,馮某通過微信、QQ等通訊工具3天作案兩起。馮某今年30歲不到,此前曾經4次因盜竊他人手機而被上海、杭州等多家法院判刑。由於出獄後沒有工作,整日遊手好閒的他又操起舊業。去年10月8日,他化名“鄒棟”通過微信與附近一名叫周虹的女子搭訕。通過聊天,來自福建的周虹得知馮某是上海人,就放鬆了警惕。馮某約她在某茶餐廳吃飯。爲保險起見,周虹還帶上自己的朋友一起參加。看到周虹將白色蘋果手機放在旁邊,馮某也將自己的一部已經壞掉的蘋果播放機放在桌上。然而,剛點完菜,馮某便提議叫自己的一位好友一起過來聊天。他自稱手機沒電,向周虹借用手機。周虹就將手機借給了他。馮某佯裝信號不好,走出茶餐廳打電話,然後就上了出租車。他將手機以1800元的價格賣給一收舊貨的。
次日下午,馮某通過手機QQ發送交友信息。一個叫陳紅的女子迴應了他。兩人約定當日晚上一起出來吃夜宵。看到陳紅用的是蘋果手機,他又一次起了賊心。10月10日,馮某再次約陳紅一起吃飯,席間,馮某再次以手機沒電爲由,借走她的手機。陳紅久等不來,待回家後撥打自己的手機發現已經關機,這時她才發現上當了。而此時的馮某早已在舊貨交易市場以2500元的價格將手機出手。
10月13日,馮某在長寧區某賓館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爲,被告人馮某的行爲已構成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