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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欣慰記者江躍中)一名26歲的年輕母親不會照料孩子,在用溼衣物爲小女擦臉時,竟然令4歲女兒窒息死亡。日前,寶山區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胡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胡某系安徽來滬打工人員。2012年7月25日晚上7時許,胡某一家三口在本市的借住處吃晚飯,4歲女兒調皮,吃飯時捧個飯碗到處走動,不慎摔倒在地並伴隨嘔吐,將臉上弄得一塌糊塗。胡某見狀隨手就從洗臉盆內撈出一件帶有大量水的衣服,也不弄乾就爲女兒擦洗面部,爲其清理嘔吐物,誰料女兒窒息死亡。鑑於被告人胡某悔罪態度較好,又有身孕,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