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月,高女士在鎮海煉化廠內一家超市購物時不慎摔倒,經診斷爲腰椎壓縮性骨折。
經調解,超市一次性賠償高女士醫療費、護理費、後期複診費等共計3.3萬元。
案例評析:高女士摔倒是超市在提供相應服務期間導致的人身損害,並且與貨架過道之間不規範堆放雜物存在關聯,超市理應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