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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春耀代表
陳斯喜代表
本報北京3月9日電(記者邱春豔)51個專項工作報告中,有10個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的——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附錄中,這一清晰直觀的數據引起了不少行家的注意。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祕書長沈春耀便是其中之一。
“全國人大常委會每年選擇不同側重點聽取和審議兩院的專項工作報告,是監督和支持兩院工作的一種有效形式。”沈春耀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不是偶然,而是全國人大依照監督法加強對兩院工作監督的‘規定動作’。”
沈春耀介紹:“監督法第8條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每年選擇若干關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羣衆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有計劃地安排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專項工作報告。”
對於聽取兩院專項工作報告的意義,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斯喜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給予了十分清晰的回答:“聽取兩院專項工作報告,讓常委會能夠了解兩院的工作情況和遇到的問題,督促其改進不足,排除其不必要的干擾,幫助推動一些實際困難的解決,在監督中實現支持,其本質還是爲了促進兩院工作的開展,保障憲法和法律的全面正確實施,促進公正司法。”
對此,陳斯喜向記者講述了這樣一個實例。
2009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了《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瀆職侵權檢察工作、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況的報告》。通過報告,人大常委會了解了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工作的問題和困難,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中,對加強瀆職侵權檢察工作提出了許多建設性意見建議,最後形成了審議這個專項工作報告的意見。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此高度重視,進一步調研製定了《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此後,在全國人大內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支持下,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中央紀委等有關部門聯合簽署了《關於加大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違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見》,建立了查處重大複雜瀆職侵權違法犯罪聯席會議制度,爲依法懲治和有效預防瀆職侵權違法犯罪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2010年10月,高檢院又以專項工作報告的形式,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了落實改進瀆職侵權檢察工作的情況。